(iii)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是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分流道路,主要承担片区内局部的交通联系和短距离的交通出行,是城市地块的直接服务道路。城市支路应保留宜人的道路绿化、良好的街道尺度和步行空间。道路红线的宽度控制为9—20米, 路网密度控制为2km/平方公里范围以内,设计车速20—30km/h。
(2)停车配套
原则上,区内禁止路面停车,区内大型建筑物(如商业中心、办公大楼、医院、学校等)的落成应硬性规定自行配套相应的停车场。大型的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在规划区边缘,以减少车辆直接在区内穿行。公共停车场要有一定规模, 但以不超过500个停车位为宜,停车场服务半径不超过300m。
(3)道路设施
(i)安全设施
江阴市目前大部分道路缺乏中央分隔带,致使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随意调头,交通横向干扰严重,一方面降低道路通行能力,增加交通管理难度,另一方面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因此,在城市主干道、快速道路等车速较快、车流较大的道路上应设置中间分隔带;在车流、人流较大的道路上应设置外缘护栏以防止车辆、行人的突然闯入。等级较高、夜间车流较大的快速干道和主干道应设有防眩设施,如果中间有绿化分隔带,除了可以美化道路外,也可起到防眩作用。分隔带、防眩设施的布置应符合高度限制,保证驾驶员的行车视距。道路上调头位置附近的绿化防眩设施和绿化分隔带高度应在1.1米以下。
(ii)信号灯
规划区内道路信号灯设施不够完善,规划在道路交叉口以及大量行人穿越马路的路段(如公交站、商业中心、学校或者医院附近)宜配置专用行人信号灯。
(iii)绿化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化率要大于20%。
人行道两旁应有绿化带,树种选择应以树冠较大的为优,以创造良好步行环境。但绿化带的设置要注竟避免影响行车视距(行车视距的要求根据道路线型而确定),尤其是在交叉口、公共设施出入口和道路转弯处。绿化株距参考值为4至6米。
(iv)照明
道路照明设施应符合以下“道路照明标准”的要求,灯具布置时宜参考以下“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灯方式与安装高度、间距的关系”表。
规划区主要道路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