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 规划范围
1、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城区及其周边相关区域,西至宁杭高速公路,东至戴埠河,北至北外环路及常溧公路,南至宁杭高速公路及茶亭河,总面积109平方公里。
2、溧阳市域范围,总面积1535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规模
近期(2010年):人口28万,用地规模32.7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人口40万,用地规模47.4平方公里。
第7条 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溧阳城市优越的资源条件,立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以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因地制宜地构筑布局合理、层次丰富、生态健全、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将溧阳市建成生态平衡、环境宜人的园林城市,使城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第8条 规划原则
1、强调绿地布局的系统性。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市产业布局的重大调整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科学、合理、均衡的进行布局。
2、强调绿地布局的合理性。老城区绿地建设以完善结构、提高质量和绿量为主,新城区绿地建设结合总体规划要求强调高起点、高要求,大面积增加绿地。
3、发挥绿地系统的综合效益。强调绿地系统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为市民服务等综合效果,并注重其在改善城市小气候、保护城市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4、突出绿地系统的特色。营造开放型的、富有时代特征的城市绿地景观,为体现城市形象与特色创造条件。将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有机结合,使绿化建设与历史文化相融合,体现溧阳市自然、人文和山水城市的特色。
5、重视城市、城郊绿地的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区及周边的自然山体、水系、林地、鱼塘、农田、文物古迹等加以绿化、美化,加强市内外各类单位绿地的建设管理,构建城乡景观交融,生态效应充分发挥的绿地景观格局。
7、重点与一般、集中与分散、近期与远期相结合。注重与城市的开发建设进程相协调,保证近期建设项目的落实,又保证绿地建设与市区建设各个阶段的有机配合,逐步向远期规划目标过渡。
第9条 规划目标
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根据生态优先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及有效的实施手段,以建设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实践,使溧阳市在加快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保护好城市生态环境,努力将其建成城市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城市。
1、近期目标:以打造省级园林城市为手段,全面有效地推进全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利用环境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坚持量、质并举,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大力提高城市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的空间结构,形成有良好市域生态环境的,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的,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城市生态绿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