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绿色城墙:强调绿化与水系的结合,将景观节点、绿化与水系 有机结合,延续历史文脉,体现时代特征,旧城新绿、展现古都新韵。规划在东、北、西二环路内侧和南二环路护城河外侧拓宽30~50米绿化带(局部已建设地段除外),建成二环 绿色城墙。
—“十字”景观轴:东西长安街、南北中轴及其延长线是中心城主要景观轴线。规划结合长安街和南北中轴线沿线改造,拓宽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尽可能扩大绿地面积,充分利用有限的绿地空间,最大限度地扩大绿量,提高质量,增植花木,改善城市中心区生态环境,美化街景、体现北京园林文化特点。
—旧城区公园绿地:在现有公园绿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体现古都园林 风貌的水系及文物古迹、私家园林和宅院,满足城市景观、改善旧城区生态环境等需要,辟建小型公共绿地,突出古典园林特色;历史文化保护区绿化建设,应以街道、胡同庭院绿化为主,种植大树,体现以人为本的古都园林风貌。
—旧城区以外公园绿地:在现状公园绿地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各级规划 公园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形成系统完整、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中心城绿地布局。
⑼ 城市绿网:由中心城范围内的道路、铁路、滨河绿带和防护绿带组成。这种带状、环状和放射状绿带,将中心城内的各种绿地与外围的绿地联系起来。
第四章 新城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 新城绿地系统总体规划设想
第25条 规划目标
以创建“宜居城市”为目标,高标准构筑生态绿地系统,实现城市生态和 功能协调统一。2010年达到“生态园林城市”的绿地指标要求,2020年全面 实现系统完善、布局合理、指标先进、定额达标、公共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全面覆盖、安全和谐的生态绿地系统。
第26条 规划原则
⑴生态优先原则:绿地系统规划首先要满足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⑵安全保障原则:绿地系统布局要力争满足城市防灾避险的功能要求,使绿地成为城市安全保障的重要载体。
⑶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重视利用城市内外的自然山水地貌特征,发挥自然环境条件的优势。
⑷综合协调原则:要以系统和谐理念指导绿地系统规划,使其能符合 城市社会、经济、自然系统各因素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变化规律。
⑸远近结合原则:做到既有远景目标,又有近期安排,远近结合。
⑹地方特色原则:要重视培育当地的城市绿化和园林艺术风格,努力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第27条 新城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内容
在符合指标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城市外围生态景观绿地规模、完善城市内外生态廊道系统;补充完善城市避灾绿地系统,根据城市防灾减灾规划要求,划定避灾绿地和救灾通道;根据城市总体结构和合理的服务半径,划定各级各类绿地;提出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的具体内容;综合运用多种植物材料进行科学配置,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城乡一体、内外相通的生态绿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