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 范围、定位、原则与目标
第6条 范围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市域范围一致,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第7条 功能定位
⑴ 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
⑵ 城市合理空间布局的捍卫者和风貌特色的创造者
⑶ 城乡游憩休闲活动的主要载体
⑷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载体
第8条 规划原则
⑴ 以人为本,服务首都原则
⑵ 生态优先原则
⑶ 与城市空间布局协调原则
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
⑸ 有利于经济发展原则
⑹ 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9条 规划目标
以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与和谐社会并重的“宜居城市”为目标,到2020年,建成功能完备的山区绿化、平原绿化和城市绿地系统,使城市青山相依,碧野环绕,绿廊穿插、城乡一体。为建设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到2020年,北京林木覆盖率达到55%,森林覆盖率达到38%。城市绿地率达到44~48%,绿化覆盖率达到46~50%;人均绿地面积40~4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5~18平方米。
第二节 绿地系统结构与布局
第10条 规划结构
北京市域绿地系统从整体空间上分为山区、平原区和城市建设区三个层次。其基本结构为:山脉平原相拥、三道生态屏障、平原林网交错、城市绿楔穿插,西北挡、东南敞、廊道与圈层相结合,点、线、面、环相结合,功能与生态相结合的绿地系统结构。实现绿地空间布局上的均衡、合理配置。
第11条 空间布局
建立以山区森林、平原各类林地、城市各类绿地为主的绿色生态保障体系,为北京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满足北京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