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条 主要内容
⑴ 山区绿化
加快山区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到2010年使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70%,森林覆盖率达到48%。针对山区森林覆盖率低的问题, 在人工促进封育条件下,力争使现状宜林荒山、现状灌木林地、现状疏林地 和未成林地演替为森林群落。
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加快燕山地区水源保护林和太行山地区水土 保持林建设,形成防御首都风沙入侵的屏障。
加强国家公益林和山区生态林保护建设工程。完成太行山绿化二期建设人工造林6700公顷(10万亩),封山育林6700公顷(10万亩)。实施前山脸 地区爆破整地造林任务6700公顷(10万亩),每年完成0.133万公顷(2万亩)。
加快水源保护林建设,加强飞播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和中幼林抚育 工程。完成水源保护林建设6700公顷(10万亩);完成飞播造林作业22700公顷(34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工程100000公顷(150万亩);完成 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33333公顷(50万亩)。
⑵ 平原区绿化
2010年,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6%,森林覆盖率达到21%。
—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大力推进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在 规划范围内增加绿化面积163平方公里,使该范围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
—绿色廊道建设:绿色廊道建设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13个区县,近期完成3300公 顷(约5万亩)建设任务。市级以上的公路、河流每侧建设永久性绿化带为30-50米,区县级公路、河流每侧建设永久性绿化帯20-30米。形成乔灌花草相结 合,多树种、多层次、多结构,纵横交错的绿色通道。完善“五河十路”绿化带,建设的同时做好绿色廊道绿地的管护工作,提高工程的养护管理水平。
—郊野公园:结合公园范围内现有绿地资源,加快实施完善南苑生态 公园、东郊游憩公园、北郊森林公园和西北郊历史公园等四大郊野公园工程。 尽快进行相关景观资源和自然资源评价,编制相应规划,对涉及到的区域提出控制要求。对四大郊野公园用地范围内所涉及到的河湖湿地、自然保护、水源保护等生态限制性要素,应按相关规定从严执行。
—风沙治理区:继续五大风沙治理区的绿化建设。特别是在东南地区, 进行“三河两滩”绿化工程,建立大规模的森林、水体生态体系,防止就地起沙,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服务。
—农田建设:农田是城市外围的开敞空间,今后要尽量保持其自然状态, 为未来城市生态绿地的扩展留有足够的空间。
⑶ 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以保护野生动植物为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保护区面积和数量,提升保护区级别。到2010年,使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25个,其中国家级5个、市级15个、县级5个,规划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6.6万公顷,占北京市域面积的10.1%,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到2010年,规划森林公园总数达到50个,总面积达10万公顷。
⑷ 风景名胜区
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建设新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8个风景名胜区,使2010年全市风景名胜区数量达到36处。规划新增温榆河与潮白河之间的风景名胜区,并结合温榆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将风景名胜区范围向上游延伸。同时,以三海子、团河行宫等风景名胜资源为主,新增南苑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