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2002年)
(8)《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
(9)《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0)《武汉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综合规划(1998-2002年)》
(11)《武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8-2010年)》
(12)武汉市相关专业部门(园林、林业、水务等)规划或计划
4、 规划范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主城区为重点,结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主城区功能布局,按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主城区三个层次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安排。
市域即武汉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主城区和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六个远城区。在市域范围内结合市郊风景区、森林公园、林业用地、农田林网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大环境绿化。市域总面积为849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主城区、外围城关镇、重点镇(新城)、风景区及其间的农业和生态用地。主要规划范围是城镇地区,即在主城区外围、主城区和重点镇(新城)之间,控制绿化和生态空间,以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生态系统框架和城市用地外延扩展形态。城市规划区面积为3086平方公里。
主城区为七个中心城区(含东湖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427.5平方公里。
5、 规划期限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基准年为2000年底,规划期限分为:
近期:2005年;中期:2010年;远期:2020年。
二、 规划目标
1、 规划目标
通过绿地系统的合理布局,以市域森林和城区片林相结合的形式,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城市绿化景观,把武汉市建成为“两江穿城过、绿水青山满城廓”的具有良好人居环境的“绿色江城”。
(1)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为依据,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大生态战略,坚持城乡绿化的有机融合,在全市域范围内构筑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框架。
(2)结合武汉市的自然山水资源和两江交汇城市格局,突出武汉市园林绿化的滨江滨湖特色和文化内涵,努力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特色生态环境。
(3)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和绿树成林、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适于市民居住的绿色人居环境。
(4)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基础,用2-3年的时间,明确划定各类绿地的控制范围线(即绿线),制定绿线控制法定图则,逐步实现城市绿地的“绿线管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