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县级市指导性规划
第一节 荣成市
第六十一条 近期内配备清扫车和洒水车,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保洁。近期末实现机械化清扫达到30%以上,远期达到50%以上。
第六十二条 进一步推广垃圾桶收集方式,加强垃圾密闭化收集,防止垃圾箱带来的箱底污水外溢、蚊蝇孳生等二次污染问题。
第六十三条 近期内应加强新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新垃圾填埋场建设应作为荣成市环卫建设的重点内容,考虑到消纳崖头城区、石岛、以及其它乡镇的生活垃圾,新建卫生填埋场处理规模近期不宜小于300吨/日,远期不宜小于400吨/日。
第六十四条 规划期内应在各镇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站,并配备压缩式垃圾车将垃圾运送到新建卫生填埋场处置。实现全区的垃圾无害化处理。
第二节 文登市
第六十五条 规划内,应进一步加强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规范化作业,加强垃圾渗沥液处理,将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现全面的环境保护。远期应对垃圾填埋场局部封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
第六十六条 规划期内应大力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并配备洒水车保持路面清洁。近期末实现机械化清扫达到30%以上,远期达到50%以上。
第六十七条 在近期内应尽快开展原有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程,铺设土壤层、排水层、防渗层、营养土层等材料,有效的防止雨水浸入,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加强填埋场周边环境控制。
第六十八条 文登市应加强对文登经济开发区和下属乡镇的环卫工作的指导,实现全面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尤其是对经济开发区,应更新环卫车辆,加强机械化清扫;现有的垃圾堆放场应尽快关闭、封场,将生活垃圾运往文登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 乳山市
第六十九条 近期内配备清扫车和洒水车,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保洁。近期末实现机械化清扫达到30%以上,远期达到50%以上。
第七十条 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垃圾桶收集方式,逐步取消垃圾方箱收集方式,垃圾车以压缩式垃圾车为主。
第七十一条 加强填埋场的填埋压实、覆盖、洒水等操作,并完善气体导排设施。
第七十二条 近期内必须对污水调节池铺设HDPE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调节池的污水不得直接溢流到附近水体,应排入生活污水管网。
第七十三条 调试渗沥液处理厂工艺参数,处理后的渗沥液废水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必须排入排污管道送至城市生活污水厂作进一步处理。
第四节 刘公岛
第七十四条 规划刘公岛的生活垃圾由压缩式垃圾车收运后,由渡轮将垃圾车运至市区,进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统一处置。
第七十五条 岛上建筑垃圾为惰性废物,对环境影响小可在指定位置堆填或填海处置。
第五节 城乡环境卫生体系
第七十六条 威海市的三个县级市应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应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以下目标:
1、完善包括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
2、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水平;
3、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4、努力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
5、营造清洁、优美的市(乡)容市(乡)貌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