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铁北居住片区
依托北站、北人民大街改造,建设城市北部综合居住服务中心。在发展多种形式的住宅建设的同时,重视保护原有历史建筑,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居住用地内的消防通道及设施,保证必要的防火间距。
(三)八里堡居住片区
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结合经开北部政策区发展职工住宅。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居住用地内的消防通道及设施。
(四)绿园居住片区
城市西部综合性居住服务中心。规划期内结合居住区级道路的建设,完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的建设。
(五)中心居住片区
规划期内逐步疏散现有中心片区人口。在延续现有城市小路网格局的基础上,结合道路网的完善,拆除影响消防通道的建筑,使之符合消防道路的要求,并适当控制高层住宅建设。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消防通道及设施。
(六)二道居住片区
城市东部综合居住服务中心。继续加强对现有棚户区的改造,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建居住用地内的消防通道及设施,保证必要的防火间距。
(七)汽车居住片区
依托汽车产业布局,发展职工住宅。保护现状一汽五十年代居住区建设风格,加强新建区消防通道及设施建设。
(八)南湖居住片区
以保护城市自然风貌景观为重点,明确风景区保护范围及外围保护地带,加强南湖风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拆除乱搭乱建建筑物,进一步完善南湖风景区及居住区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建设。
(九)经开居住片区
结合经开工业发展配建居住用地空间。重点加强居住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中村”改造;结合伊通河整治,建设滨水居住空间。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要随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十)高新居住片区
结合城市居住南向发展趋势,加强“城中村”改造,整合现有零散居住用地,在加强居住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
(十一)南部居住片区
城市南部综合服务中心。依托滨水绿地建设低密度住宅建筑区,在加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同时,建设高标准的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十二)净月居住片区
依托自然环境创造高质量居住区。严格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套建设消防设施,留出足够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