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经济高速发展,以乡镇工业为主要动力的工业化进程,促使全省城市化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为了确保全省国民经济计划和长远目标的实现,进一步促进城镇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轩调,建成我国经济强小、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建设厅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原则
一、利用毗邻优势,依托上海国际、金融、贸易中心,促使浙江省对外开放网络的形成。
二、合理组织,加强分工协作,引导城镇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益。
三、强化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联系,实现区域相互促进,有机融合。在共同发展的同时注重城镇特色。
四、协调城乡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的关系,确保国土资源永续安全地开发利用。
战略定位
浙江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定位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城市区域;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主要保障。
基本思路
一、高密度、高效率合理利用国土空间。
二、人口、产业向沿海地区和平原盆地集聚。
三、以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为核心,全面推进省域城镇体系。
发展方针
一、首先正确处理强化中心城市功能与扩大中心城市规模的关系,适度扩大城市规模,以增强我省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其次是优化空间组织,形成城镇组群,充分发挥群体作用。
二、针对全省中等城市处于相对薄弱状况,通过扶植培育,促进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中等城市主要集中在一批强县(市)的驻地城市,通过选择合理发展。
三、合理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使其中一部分向中小城市发展;另一部分纳入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的空间。努力促进小城镇发展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适当控制小城镇的数量增长,体现集约增长的要求。
空间布局
在浙江省“井”字型交通骨架基础上构思出“二片、三核、四类、五级”的城镇体系。
一、“二片”即沿海片和内陆片,其中沿海片城镇体现“面各海洋、突出两头、全线并进”的战略;内陆片城镇突出“培育内心、注重边城、形成特色”的战略。
二、“三核”即杭、甬、温三大中心城市。
三、“四类”即大都市区、城镇连绵区、城镇点轴发展区和城镇点状发展区四种城镇发展空间类型。形成全省杭、甬、温三大都市区;杭州湾两岸(作为一个区域整体)“V”型城镇连绵区和温台沿海“I”型城镇连绵区;浙赣沿线和金温沿线两个城镇点轴发展区;浙南山地、浙西北山丘、浙东丘陵、沿海岛屿四个城镇点状发展区。
四、“五线”即结合全省城市经济区划分,确定省域城镇职能体系,规划建设杭、甬、温三个一级经济主区中心城市;金、台两个一线经济亚区中心城市和十个二级经济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镇;县(市)域次中心城镇;一般建制镇五级城镇等级。
五、“井”字型综合运输系统。全省建成与国民经济和城镇发展相适应或适度超前,各种运输方式相协调,以主干线、主通道、主枢纽为主体构成的快速、安全、先进、高效的现代化“井”字型综合运输体系。其中大都市区应突出辐射型和口岸型的交通体系建设,大都市区之间最大时空距离为4小时,大都市区内部时空距离控制在0.5-1.0小时;城镇连绵区和城镇点轴发展区应突出通道型和走廊型交通体系建设,区内主要城镇之间时空距离控制在1-15小时;城镇点状发展区应突出接轨型和易达型交通体系,保证至中心城市的最大时空距离控制在4小时之内。
创新与特色
体现了城市化和城镇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的特点,服务于政府决策;城市与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求;并注并着力解决城镇发展中主要矛盾与问题;对新时期区域与城市规划理论及方法的探索和开拓。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995年、2010年城镇规模结构
>100(万人) >50-≤100(万人) >20-≤50(万人) >10-≤20(万人) >5-≤10(万人) ≤5(万人)
1995年 数量(个) 1 2 6 8 32 923
人口比重(%) 10.7 9.3 12.9 7.1 15.7 44.3
用地比重(%) 9.6 9.0 13.0 7.4 15.7 45.1
2010年 数量(个) 3 4 22 29 51 950
人口比重(%) 22.1 11.1 22.1 15.9 14.1 14.7
用地比重(%) 20.9 11.0 22.0 15.8 15.0 15.3
大都市区发展规划
名称 区域范围 现状城镇 规划城镇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杭州大都市区 杭州市区、萧山市、余杭市、富阳市 185.0,占全省城镇总人口的13.2% 165.0 350.0,占全省的15.6% 330.0
宁波大都市区 宁波市区、舟山市区、鄞县、奉化市 120.0,占全省的8.6% 110.0 230.0,占全省的10.2% 230.0
温州大都市区 温州市区、瑞安市、乐清市、洞头市 125.0,占全省的8.9% 105.0 240.0,占全省的10.7% 230.0
城镇连绵区发展规划
名称 区域范围 现状城镇 规划城镇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杭州湾两岸城镇连绵区 嘉善县、平湖市、嘉兴市区、海盐县、桐乡市、湖州市区、德清县、杭州大都市区绿兴市、绍兴县、上虞市、余桃市、宁波大都市区 620.0,占全省城镇总人口的44.3% 560.0 1040.0,占全省的46.5% 1010.0
温台沿海城镇连绵区 台州市区、温岭市、玉环县、温州大都市区、平阳县、苍南县 245.0,占全省的17.5% 220. 445.0,占全省的19.9% 440.0
城镇点轴发展区规划
名称 区域范围 现状城镇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浙赣沿线城镇点轴发展区 诸暨市、义乌市、东阳市、浦江县、金华市区金华县、兰溪市、龙游县、衢州市区、江山市 160.0,占全省城镇总人口的11.4% 140.0 270.0,占全省的12.1% 260.0
金温铁路沿线城镇点轴发展区 永康市、武义县、缙云县、丽水市、青田县、永嘉县 70.0,占全省的17.5% 60.0 95.0,占全省的4.2% 90.0
城镇点状发展规划
名称 区域范围 现状城镇 规划城镇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Km2)
浙西北山地丘陵城镇点状发展区 长兴县、安吉县、临安县、桐庐县、建德县、淳安县、开化县、常山县 110.0,占全省城镇总人口的7.8% 110.0 130.0,占全省的5.9% 170.0
浙东丘陵城镇点状发展区 宁海县、三门县、象山县、嵊州市、新昌县、仙居县、磐安县、天台县、临海县 145.0,占全省的10.4% 120.0 180.0,占全省的8.1% 170.0
浙南山区城镇点状发展区 遂昌县、庆元县、龙泉市、松阳县、景宁县、泰顺县、文成县、云和县 40.0,占全省的2.9% 40.0 50.0,占全省的2.2% 50.0
沿海岛屿城镇点状发展区 岱山县、嵊泗县 10.0,占全省的0.7% 8.0 25.0,占全省的1.1% 20.0
实施效果
一、该规划采用全新的理念和内容形式以及规划工作组织形式、方法,得到国内权威专家们高度评价和国务院领导的表扬。
二、通过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省委省政府把推进城市化进程作为全省跨世纪发燕尾服的重大战略,并相继出台了“城市化发展纲要”等配套政策文件。
三、全省的城镇体系规划,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地市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发展,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依据和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