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03年到2005年,丽江GDP预计年均增长14%,2005年预计GDP将达到约54亿元。2006至2010,预计GDP年均增长12%,2010年,丽江GDP预计达到95亿元,三次产业继续保持三、二、一的格局,三次产业比重大致为20:35:45。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呈现现代化经济的基本特征。
远期目标:2010至2025年,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GDP增长速度稍低,年均增长8%,规划期末,丽江GDP预计达到300亿元,三次产业比重大致为10:45:45,即二、三产业经济比重基本持平。人均GDP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步入中等发达城市行列;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明显呈现现代化经济的特征。
2、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系;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居民生活质量较好。人均GDP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步入中上发达城市行列;成为全国重要的水电基地之一;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明显缩小城乡差别;人民生活富裕、文明;接受中、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比较高,人口整体素质较高;基本实现国民经济信息化,适应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要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将丽江建成全国乃至全世界人居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3、环境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良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丽江将建设成为一个综合实力雄厚,城市优美洁净,生活和谐舒适,山青水秀的生态环保城市。
第14条 未来主导产业确定
──以旅游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
──以水力发电为主的能源工业;
──以绿色食品和天然药物为重点的生物资源开发产业;
──以无公害产品为主的“绿色”农业;
──以建材业和房地产业为主的建筑业。
第三章 市域人口预测及城镇化目标
第15条 丽江市域总人口预测
丽江市总人口2010年为121万,2025年为133万。
第16条 区域总人口分布预测如下表:
规划期区域总人口分布一览表 单位:万人
规划期区域总人口分布一览表 单位:万人 |
区 域 |
2003年(万人) |
2010年(万人) |
2025年(万人) |
古 城 区 |
14.1 |
22.0 |
28.0 |
玉 龙 县 |
21.0 |
19.0 |
20.0 |
永 胜 市 |
38.4 |
39.5 |
40.5 |
华 坪 市 |
14.9 |
16.2 |
19.5 |
宁 蒗 县 |
23.5 |
24.3 |
25.0 |
全 市 |
111.9 |
121 |
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