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体所有土地分类
现状需要纳入风景区协调发展的土地有以下几种情况:管委会征用土地、可适当开展风景旅游的土地、社区建设用地、其他被限制用途的土地。
管委会征用土地,主要指长乐谷内需要拆迁的居民点,管委会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土地所有者一定的补偿。征用补偿方案应听取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意见,方案确定后予以公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可适当开展风景旅游的集体所有土地,主要指周边山地。在社区公平受益的前提下,可采用统一经营的方式;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也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方和土地所有方应当订立经营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并履行资源保护的责任。经营受益的分配方案应听取土地所有方的意见,方案确定后应由有关管理部门公告。统一经营强调社区公平受益,应该避免一个或一些社区因为资源优势或者区位优势等原因过多受益,影响其他社区的积极性。具体的经营承包合同程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管委会对集体所有土地用途进行限制时,应签订合同约定双方责任。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应听取被限制土地用途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意见,方案确定后应予公告。被限制土地用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限制土地用途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上述两条补偿机制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者受益权的体现之一,强调公平公开原则。具体的补偿程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周边乡镇在编制土地规划等相关规划时,涉及风景区范围内的用地,应严格依据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不得违反相关的管理政策。因为,首先,本次规划为国务院批准,在规划地位上高于周边乡镇的土地利用规划;其次,周边乡镇位于缓冲区范围内,在土地利用方面应根据风景区的实际需要受到限制,否则缓冲区就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3、临时使用土地
临时使用土地应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4、土地利用平衡表
第三十二条 卢湖片区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卢湖片内土地依据其使用性质划为八大类,即风景游览用地、旅游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基础工程用地、林地、园地、水域、特殊用地。
1、风景游赏用地:风景区内供游客游赏,以景观保存、展示、开发为利用方式的土地,包括风景点用地、风景保护用地、风景恢复用地、野外游憩用地四小类,总面积30.92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