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缩小型居民点
卢湖上游沿四条沟及下游无量溪边居民点,其居民生产和生活对生态植被、湿地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规划期内逐步缩小,人口往塘流村、中明村集中。主要包括清方村和王查坞、东山寺、梨园、石门岭、西冲、石门里、崩口村、上保、中保、下桃村等居民点。
3、聚居型
卢村接待服务区规划为聚居型居民点。该区现状居民点规模较大,而且经济基础较好,发展经济受到的制约因素较少,其发展与扩大既有利于加快风景区内人口的外移,又可以带动全区经济发展。
4、控制型居民点
风景区内除以上的所有居民点均规划为控制型居民点,可允许人口自然增长,但禁止外部人口迁入。
第三十七条 居民社会经济发展对策
1、建立合理的产业机制
通过产业制的调整可以达到风景区内游人、职工、居民三者数量平衡,使区内可能出现的无序发展的居民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风景资源物尽其用,使主题意境情趣等精神文化寓意能适当发挥,使风景区内的居民社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风景区成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典型环境。
2、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太极洞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旅游业的兴起,将对地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和拉动作用,这种影响和作用在未来几年中表现得较为明显和突出。而且,由于旅游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将会形成新的产业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表现在旅游服务、绿色农业及其它产业。
传统农业应尽快转型为产品科技含量较高、深受市场观迎、附加值高的绿色农业(包含农业、林果业、养殖业等土特产加工在内的大农业)。一般可用公司加农户的方式培养绿色农业。具体的品种如散养鸡、兔、山珍种植养殖、绿色蔬菜,菌菇类,无公害果类、果汁、鲜奶,豆类及豆制品等。
旅游服务、绿色农业经济增长点同时也是区内主要的招商引资板块。
其他相关产业如建筑装潢业,交通运输业,苗木种植,基础设施施工原料等都将得到相应发展。
3、景区内含风貌协调区内,禁止一切开山采石,禁止建设有污染的任何工业企业。对风景区北部的工厂要进行拆迁。
第三十八条 居民点规划建设要求
太极洞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的改造、撤并、新建要精心规划,谨慎选址,兼顾旅游发展和土地利用两方面的要求。居民点建设用地首选为未利用土地和原有居民用地,次选林地、园地,不占用耕地。
居民点建设用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旧宅基地必需进行二次开发利用或另作建设用地,不得闲置。
严格控制风景区内居民建设用地指标。对于搬迁型居民点和缩小型不再允许新建房屋,对于控制型居民点只允许在旧房原址上翻建,对于聚集型居民点应做好规划,在规划指导下发展建设。
风景区内建筑应保持传统民居风格,并采用乡土材料。
风景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毁林开荒。引导农村居民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新型燃气,为保护生态创造条件。
鼓励和引导风景区内农民发展农业和观光农业,通过发展庭院经济、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传统手工业,家庭手工业,家庭旅游服务业,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