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规划目标和发展规模
第十二条 规划目标
(一)无期限目标
1、资源与环境保护目标
(1)太极洞风景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环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存、恢复、维持。
(2)太极洞风景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环境的基础数据得到监测和科学研究;太极洞风景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环境的保护或利用的决策都建立在充分的科学研究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
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无期限目标,主要从两个方面来描述,首先是资源与环境的自身状态,这是最直接的目标;其次是对管理者在资源保护方面提出的要求,即管理者必须掌握资源与环境的持续数据,并对其中发生的变化进行研究和论证,为具体的管理决策提供充分、有力的依据。
对于文化资源保护措施而言,保存、恢复、维持有特定的含义:“保存”(preserve)是指着重在维护修补现存的古代材料和有价值的遗存,使之安全稳定,一般是在古迹外面增加防护材料和加固构件;“恢复”(restoration)是指为了真实地展示某一特定时期古迹的原状而采取的方法,由于结构不同、原状改变的状态不同,修复的理念定位和处理的力度差别可以很大;“维持”(maintain)是指基本保护现状,不加人为干涉。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措施,主要根据资源状况而定:保存针对需要加以人为干涉进行保护自然资源;恢复针对已经受到破坏的自然资源;维持针对现状状况良好的自然资源。
在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中,资源与环境的自身状态通过对九种资源(包括:地质地貌资源、珍稀濒危物种、本地物种、自然光景、自然气味、视觉景观、摩崖石刻、历史建构筑物及遗迹、博物馆收藏)和三种环境要素(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的状态描述来体现;对管理者的要求通过两项普查活动(包括自然资源普查和文化资源普查)和一项监测研究活动(预警指示物)来体现。
1、游客管理目标
(1)在资源保护的前提下,游客对太极洞风景名胜区提供的设施、服务和游憩机会的安全性、可获得性、可到达性、多样性和质量感到满意。
(2)游客与公众了解并欣赏太极洞风景名胜区为当代和子孙后代提供的资源;同时理解和接受相应的资源保护工作。
2、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
(1) 通过各种形式的社区合作计划,太极洞风景名胜区及缓冲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保护。
(2) 太极洞风景名胜区及缓冲区内的社区能从资源保护的合作中公平地得到利益。
(3) 通过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增加公众获得教育、游憩及参与规划决策事务的机会。
(4) 通过合约与法规,规范太极洞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活动。
3、组织和管理效率目标
太极洞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走通过使用符合时代的较先进的管理理论、系统和技术,提高组织和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