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景区景点施工保护
相应的环境工程要在景区景点施工中配套,减小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施工废水与施工污水的处理,防止对水体的污染。施工材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要防止对风景区大气和土壤污染。工程废弃物及生活垃圾要及时运出施工区。
5、人文环境保护
加强风景区人文环境的保护,具体对策与措施为:
(1)禁止风景游览区内新建、扩建工厂、宾馆、度假村、培训中心、医疗休养机构等,原已建成不得扩大规模,并积极创造条件外迁。
(2)禁止在风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修建危害安全、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对已有的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和设施应依法予以拆除。
(3)禁止在景物上涂写、刻画、张贴等。
(4)风景区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应当与风景名胜有关,并严格按照风景区规划和审批要求进行建设。
(5)风景区内各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风格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第四十五条 环境影响措施
1、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环境问题,使项目建设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保职责。
2、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建立完善的风景区环境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收集资料,加强预防、预报工作,把环境污染行为控制在初发阶段。
3、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现代的环境保护领域新技术发展和应用已被各级各风景名胜区重视和认识,尤其是卫星遥感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将会使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4、上级管理部门的定期考核
借鉴国外国家公园的管理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风景区的定期监测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目标考核相互交叉进行,使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到全过程和全覆盖。
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与投资估算
第四十六条 近期规划期限与发展目标
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
近期为重点建设期。太极洞片区以长乐谷为重点,卢湖片区以景区道路建设和湿地景观区为重点,集中恢复、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文化内涵和较强旅游吸引力的景点,使太极洞风景区具有比较完善的旅游服务接待设施,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确保景区能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和完整的形象进入要景区域旅游网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