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甘人通[2009]64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资格审查、转发合格文件、发放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设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设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10个专业。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见附件1)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的考生可报建筑工程;原矿山专业的考生可报矿业工程;原电力、冶炼、机电安装专业的考生可报机电工程。
(四)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上述合格人员必须进入“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其它人员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 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