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首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7月15-17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从省外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人事考试中心的成绩转移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24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房[2009]61号)规定:客观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考试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10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10月12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考试以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3、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应于7月21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从外省转入的考生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另外汇总),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凭身份证件到各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3、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4、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0591-87667921,87610301
5、考试培训请与建设工程教育网联系,电话:010-82326699.
附件:200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