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①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②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聘书、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经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进行资格审查(盖章),由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确认和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确认和缴费。
(三)免试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聘书、从事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确认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