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7月,南宁市渣土管理所登记在册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仅有10个,其中1个不对外,另外6个是制砖厂,只接收碎砖,剩下的消纳点只能容纳约20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假如目前南宁市所有的工地都按规定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证,相关部门将面临消纳场紧缺的处境。
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纲要草案》,2020年南宁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300平方公里。另据相关部门统计,2011年至2020年,南宁市重点建设地区将会产生弃土约1907万立方米。随着城市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每年中心城区新开工房屋面积将达800万平方米。按行业标准,每1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面积产生500吨建筑垃圾计算,每年建筑垃圾的产量为40万吨。再加上建筑装潢垃圾每年4万吨,旧建筑物拆除垃圾每年75万吨,以及结合建材生产和道路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预测近期内南宁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的总量为每年120万吨左右。
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建筑垃圾,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于2009年4月制定了《南宁市建筑弃土消纳场布局规划》、《南宁市建筑垃圾处置场布局规划》。
不过,正在寻找建筑垃圾专用消纳点的工作人员感到“场地越来越难找了”。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前期科蔡科长说,2009年,他们将城南垃圾填埋场旁一块预留地选为消纳场。若建成,每日可容纳2000吨的建筑垃圾。当时,该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但今年他们被告知,五象新区将重点建设开发,建筑垃圾消纳场需要转移。
蔡科长说,城市不断扩大,土地越来越稀缺,重新选址面临着困难。剩下的非规划用地大多数属于林业用地或农业用地,这两类性质的土地不可能用作建筑垃圾消纳场。另外,如果选址偏远,建筑垃圾的运输成本将提高,“即便建成,也可能出现无人愿意到指定地点倾倒的局面”。目前,工作人员仍在寻找合适的场地。
变废为宝需有效规划
建筑垃圾随处堆放,将会引发人与建筑垃圾的“争地大战”
在《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建筑垃圾指房屋装饰装修和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各类建筑物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
有关官员称,因为南宁是丘陵地带,土坡较多,开发商建房报建时必须符合“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山头)的要求。这决定了南宁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建筑弃土在建筑垃圾中占了最大比例,高达80%,“这是城市发展的理念决定的”。若城市建设依据现有的地理环境进行合理设计、规划,不破坏原有的地形,建筑垃圾的生产量便可减少。
蒙队长每日在南宁城乡交接地段巡逻,观察何处又被建筑垃圾“占领”。据他介绍,开发得如火如荼的凤岭以及柳沙半岛一带,建筑垃圾乱堆放的情况最为严重。
在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渣土管理所钟所长看来,问题出在源头上,“最理想化的状态是,施工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证。这样一来,建筑垃圾的源头才能得到有效监管”。然而,眼下是否持有建筑垃圾处置证,并不是拿到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甚至,一些工地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照样开工,相关部门却找不到处罚的法律依据。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归建设部门管,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发放归环卫部门管,各部门不能越权管理其他部门的事务,部门与部门间又很难做到无缝衔接,就被钻了漏洞。另外,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的监管,同样存在类似问题,“上路归交警管,渣土洒在地上归城管管”。
钟所长说,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扩张,建筑垃圾随处堆放,将会引发人与建筑垃圾的“争地大战”。“如果缺乏有效的规划,当我们扩张到需要在堆放建筑垃圾的土地上建设时,建筑垃圾将要再次转移,城市的建设成本势必大大增加”。
他认为,有效监管建筑垃圾的源头,以及有效的规划可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他说,建筑垃圾消纳场再大,也有被填满的一天,因此它不应只是填埋场,而应当是“中转站”。外运的建筑垃圾拉到消纳场堆放,需要渣土回填的建筑工地则到消纳场取土,如此一来,建筑垃圾中的弃土可得到有效地回收利用。另外,造砖厂也可以到消纳场回收碎砖,用来制成环保砖。“建筑垃圾在城市内部被消化,可以减轻消纳场的压力,也实现了资源化利用”。
目前,环卫部门正筹划在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全球定位系统),以更好的监管建筑垃圾的流向。 “城市急速发展阶段,天平可能会向‘城市建设’一边倾斜,但并不代表‘城市管理’被忽略。整个发展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钟所长说,如今出现问题不可避免,关键是如何让这些问题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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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议: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率
据报道,日前,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在调研中了解到,我国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由以往的4000万吨/年增加到现在的4亿吨/年,但只有10%的建筑垃圾被运往指定的消纳场所,其余的或被随意倾倒,或被运往非法运营的填埋地进行处理。
其中最大的风险在于占用了大量土地。根据计算,每万吨建筑废物占地2.5亩。未来20年,中国的建筑垃圾增长会进入高峰期,将直接加剧城市化过程中的人地冲突。
根据现有技术,95%以上的建筑垃圾都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循环利用。相比于韩国、日本90%以上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还不到5%。
为此,九三学社辽宁省委建议,加快制定实施《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利用法律手段强制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政府相关部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制定城市规划体系时要有前瞻性,杜绝建筑垃圾再转移现象发生;借鉴国外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成功经验,加大建筑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的扶持力度,在科研开发、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