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的环评审批权
据了解,坐落在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的德盛镍业,一期建设项目为年产92万吨镍合金和82万吨热轧不锈钢板带,总投资超过45亿元。该项目于2005年10月开始填滩涂造地,2006年10月动工建设。2009年3月,热轧不锈钢板带项目建成投产。同年8月底,镍合金项目建成试生产。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专家对记者表示,罗源湾为典型的口小腹大半封闭型港湾,湾内外海水交换能力较差,陆源污染物无法通过潮汐变化彻底排出湾外,湾内环境容量与海水的自净能力十分有限,在此区域上马钢铁和冶炼项目很容易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风险极大。
钢铁属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产业项目,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审批机制。2004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一年比一年严厉。在生态敏感的罗源湾建设产能如此巨大的钢铁和有色金属项目,是否经过了规范的环评审批?记者连日在罗源县和福建省直有关部门奔波,发现被污染不仅仅是罗源湾海域,作为政府控制环境风险重要手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在福建省环境主管部门首先受到了“污染”。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德盛镍业项目环评报告是由福建省环保局(2009年8月更名为省环保厅)审批的,时间是2006年3月14日。根据当时适用的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年产5万吨以上冶炼项目、其它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有色金属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其环评文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法研究所专家表示,根据环保部令第5号规定,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权限,2009年3月1日以后才下放给省级环保部门,对于德盛镍业项目,福建省环保局属越权审批,是无效的。
记者调查发现,德盛镍业在筹划新上镍合金项目的同时,其法人代表“巧妙”运作了福建德盛特钢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该项目搬至德盛镍业所在地,产能由22万吨一下提高到82万吨,2009年5月,德盛特钢并入德盛镍业。2008年12月4日,福建省环保局批准了德盛特钢年产82万吨不锈钢宽带的环评报告。同样,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年产35万吨以上特钢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其环评文件。钢铁加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权限,也是在2009年3月1日以后才下放到省级。福建省环保局又一次实施了越权审批。
诡异的“孪生”环评文件
在福建省工商局,记者意外得到德盛镍业镍合金项目的两份环评批复文件。诡异的是,这两份由福建省环保局发出的文件,乍一看几乎一模一样,不仅发文机关、发文日期、主送单位相同,甚至连文号都丝毫不差,都是闽环保监(2006)18号。但细看文件内容,一个是年产55万吨镍合金,一个是年产92万吨镍合金,产能相差近一倍!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工商注册里的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环评批复牵涉环境影响这样重大而复杂的问题,是不可能造假的。
就是这个关键性的“18号文”却扑朔迷离,竟然有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版本。记者就此咨询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他们认为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一个发文字号只能对应一个文件,如果要对已经下发的批文进行修改,就必须先收回这份批文,而不应该并行使用;一份批复出现两个版本,是政府行文决不允许的。
记者来到福建省环保厅负责环评审查批复的监督管理处,要求查阅德盛镍业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局不能提供这类材料,建议去找企业。面对记者“越权审批”和“一份环评批复文件两个版本”的质疑,该处环评公示联系人刘景锋表示,相关领导不在,他说不清楚。记者来到省环保厅办公室秘书科,要求采访局领导,被告知“局领导都去处理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了,不能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