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长远,积极探索科学治污途径
通过2008年、200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云南省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许多村庄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一些项目实现了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同时,各地还着眼长远发展,在推进“以奖促治”政策落实中,用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新措施、新方法、新技术。
昆明市相继出台《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一湖两江”(滇池、长江、珠江)流域禁止畜禽养殖的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地区“一湖两江”流域范围规模畜禽养殖迁建扶持的指导意见》等,在“一湖两江”流域实施全面禁养,科学合理地调整养殖区域,及时兑现补偿金,顺利进行680多万头(只)畜禽大搬迁,有效减轻了养殖业污染对滇池治理的压力。
大理州积极探索实施生物发酵零排放养猪法示范项目,建成堆肥发酵池2600多口,太阳能中温沼气站10座,在洱海流域实施测土配方、平配施肥8万亩,布设主要作物控氮减磷示范样板7000亩,使畜禽粪便和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治理和利用。
经过综合整治后,如何保持来之不易的好环境?下龙门村78岁的复员军人袁仲良告诉记者,现在,家家户户都与村民小组签订了“洱源县农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记者在一户村民家的堂屋看到,由县里统一印制成年历端端正正贴在墙上的责任书里,明确要求村民人人遵守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10条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村民小组长袁月兰说,要动员全村力量,采取一切措施,坚决不让污染反弹。
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各县级人民政府认真担起了“以奖促治”政策落实的责任,环保、财政、监察等部门在项目审批备案、科学规划、技术咨询、规范建设、资金监管、验收复核、跟踪问效、督促乡镇政府确保工程质量并如期完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采访中,记者发现,受自然地理条件、生产生活习惯、财力物力等多种因素影响,云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