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制办日前针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网上征集民意,提出对市民垃圾不分类最高罚款200元。
一时间,针对垃圾不分类该不该罚款,成了媒体热议的话题。
前期分类不到位
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城市也好到不到那里。
上海市有关部门表示,之所以将先前的“四分法”简化成“干湿两分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前的分类效果不明显,市民在处理垃圾时无所适从。
调查显示,2010年上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居住区内,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量仅占生活垃圾总量的3.5%。
“如何分类都搞不明白,分类工作怎么能真正落到实处呢?”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张载养因此十分感慨。
同样作为原建设部选定的垃圾分类收集的8个试点城市之一,深圳早在2000年4月就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深圳市2005年至2010年的城市垃圾分类率将达60%至90%,垃圾回收率2010年达到30%。
但据当地媒体报道,10年过去了,知道此规划的市民寥寥无几,甚至环卫工人对此也很茫然,电子垃圾以及部分包装垃圾和建筑垃圾目前主要是由外来流动人员收集并随意堆放,造成二次、三次污染,其他垃圾要么送往垃圾发电厂,要么堆填、掩埋。
而在广州,2009年4月当地环卫部门甚至表示,因为分类垃圾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新的规划方案出台前,比单桶垃圾箱贵50%的分类垃圾箱暂时不再投放。当地的垃圾箱一度又重回无分类的“单桶时代”。
对此,有专家表示,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各种生活垃圾也就越来越多,但是居民的垃圾分类习惯并没有随之养成。
后期处理“大锅烩”
不过,在更多人看来,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艰难,固然有市民的观念问题,但最大的阻力却并不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