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合整治工作会议召开。长沙市委副书记谢树林充分肯定了长沙市2008年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提出要确保我市2009年全面达到“畅通工程”A类一等管理水平的验收标准。
2009年,是为期三年的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最后一年,也是畅通工程A类一等城市的达标年。记者从会上获悉,2008年全市共新增机动车和驾驶人分别超过10万台和11万人,目前我市的机动车达到了60万台,加上省直机关、外地驻长、军警车俩已突破70万台,驾驶人达84万。受道路功能、路网密度、过江通道通行能力等影响,中心城区80%的路口 、路段达到或超过了饱和。今年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将十分繁重而艰巨。
谢树林说,2009年的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要围绕“提质创优”展开,主要包括优化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加强科技应用、提高管理效率;强化日常管理、整治交通乱源;推动地方立法、突破交通瓶颈;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市民素质以及在规范静态交通、解决停车问题等。
今年上半年,《长沙市城市道路车俩通行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法规中“限摩、规电”等具体内容涉及到城区近10万辆摩托车、近50万辆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的切身利益,触及面之广前所未有。谢树林要求市公安局尽快明确城区限制摩托车通行的步骤和范围,拿出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电动车上牌管理的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各区政府要以接到、社区为单位,配合公安机关对辖区的摩托车进行摸底,做好电动车注册和悬挂临时编号牌的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制定长沙市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的具体办法。
谢树林还要求市城管局专门制定城市运输食品、潲水等生产、生活物质专业运输车辆的行业管理办法,统一车型、标识,实行行业监管;在对城区实行“限摩”、“规电”措施后,市公用局在要对公交线网进行调整,要充分考虑“限摩”边缘地区市民交通出行。
谢树林说,要全面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尽快出台《长沙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使我市的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做到统一、规范、高效;提出要挖掘现有各类停车场功能,全面对外开放现有各类配建及社会停车场,主干道沿线单位在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基础上,要主动开放内部停车场,允许实行收费管理;全面清理并严格控制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在酒吧街人流集中区域,要结合消防安全的要求,严格控制路内停车,确保消防安全。
记者在《长沙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二00九年工作考核办法》中看到,考核办公室将对与会单位不定期进行综合考核,年底进行验收考核,并向全市通报,考核未达标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并视情况实行行政问责。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认真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主持。长沙警备区参谋长段祥军、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冬阳等出席会议。
附:
《长沙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二00九年工作方案》总体目标:
(一)基本杜绝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插交通违法现象;
(二)基本杜绝影响城市形象的拖拉机、潲水车、板车、三轮车闯入禁止行驶交通违法现象;
(三)基本杜绝“限摩、限货”去摩托车闯禁行驶交通违法现象;
(四)基本杜绝渣土车无牌无证、违规上路行驶交通违法现象;
(五)基本杜绝军警等特种车俩交通违法现象;
(六)基本杜绝城区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的现象;
(七)基本杜绝行人、非机动车乱穿、乱行交通违法现象;
(八)基本杜绝城区机动车乱停交通违法现象;
(九)基本杜绝马路市场、夜宵摊担等占道经营和沿街叫卖、乞讨、发放小卡片等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现象;
(十)基本杜绝妨碍执法、屡查屡犯的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