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一场大雨过后,颍河路新修的路面塌陷一个大洞。(资料图片)
道路出现问题应该有人负责,市政协委员建议建立道路修建责任问责制;多个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政协委员呼吁多建一些地下过街通道;老百姓的“菜篮子”里缺少本地的新鲜瓜果,委员提议发展蔬菜行业……昨天是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开幕的第一天,不少政协委员纷纷提交提案,关注百姓的衣食住行。
◆修建的道路3至5年内坏了,相关人员要负责
提案:《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道路修建责任问责制》
提案人:市政协委员闫琪
背景:修好的路过不多久又被挖开
在郑州市民的印象中,修好的一条路过不多久又被挖开,应该不是一件稀罕事。在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闫琪就提交了关于建立道路问责制的提案。同时还是市政协委员的闫琪,在市“两会”期间再次重提相关提案。
据闫琪委员介绍,近几年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逐步增多,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但是,在新建成交付使用的道路中,经常出现一些质量问题。
现状:大雨过后新修道路多处塌陷
2007年,郑州市主干道花园路整治工程,因为道路基础不实、沥青敷浇质量不好,刚整修完毕,就出现了路面皲裂、塌陷等,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坏的反响。因为各施工单位施工责任不清,互相推诿,长时期不能清楚定责。
2008年夏季,一场大雨过后,郑州市文化宫路与陇海路交叉口、文化宫路与汝河路交叉口、秦岭路从岗坡路至淮河路、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等多个路段出现二三十处路面塌陷,这些路段塌陷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道路修建、维修时没有按照施工规程进行施工而导致的路面基础不实问题。
另外,“村村通”公路也会出现质量问题。在调查中,有些路段的负责人甚至不知道所辖路段是否经过验收。
建议:尽快出台道路修建问责制
“道路质量出现问题,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也浪费了社会资源。”闫琪委员说,为了避免道路质量问题的出现,节约社会资源,在道路的组织设计施工中应该多听本地专家的建议,建立有效的道路管理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机制。
她建议市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参考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在城市道路的修建中,尽快出台道路修建责任问责制。“问责制”的主要内容为:修路以3到5年为问责期,在问责期内,道路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施工单位给予重罚,除对原道路进行重修外,还要在资质、诚信方面进行处罚,并追究施工单位法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建设高品位过街通道,以地下通道为主
提案:《关于合理规划增设人行过街地下通道提高道路通行量缓解和解决我市中心城区交通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市政协委员秦培丰
现状:行人过街地下通道太少
市政协委员秦培丰在提案中列举了道路交通中出现的问题。
郑州市的人行过街天桥,由于设计和位置不尽合理等原因,利用率很低。除在交叉路口和路段缺乏必要的、足够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外,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太少、设施品位较低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比如中州大道曾在一天内发生数起交通事故,造成8人伤亡、数辆车被毁;正兴街到二七纪念塔路段,穿越路面的行人络绎不绝,数量庞大,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已建成的钢结构人行过街天桥,除二七商业圈外,其他位置的人行过街天桥相对于人行过街地下通道不够便捷,利用率较低。
建议:科学规划,过街通道以地下为主
秦培丰委员认为,破解这一难题,需要人们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更需要政府提供能够满足公众需求的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产品。而由于行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司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平面交叉(替)通行路口较多,因此影响到车辆在路面上单位时间内的通行量。同时,公共交通设施供求失调,品位不高,容易形成交通堵塞。
“目前,强制公车按尾号每周停驶一天,不是一个最佳的办法。”秦培丰委员说,解决交通问题,要靠科学规划和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培丰认为,由于人行过街钢结构天桥利用率低,又有碍观瞻,建议在规划建设人行过街通道时,以建设地下通道为主。此外,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增加人行过街通道设施,尽量减少非路口的、仅有行人过街通行功能的、以斑马线为标志的平面人车交叉(替)通行区域,提高车辆单位时间内的通行量。
“哈尔滨电梯式人行地下通道就很好,值得我们借鉴。”秦培丰认为,郑州应该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为解决我市交通安全问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