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突出的瓶颈。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新修订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
要确保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突破,最根本的办法是改革土地政策。不过,尽管实践已提出了改革土地政策的要求,学界也呼吁多时,但土地政策的改变涉及诸多问题,现在看来其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此情况下,要保住18亿亩耕地,就须寻找其他的办法。我认为,主体功能区规划或许能对此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谓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指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主体功能区。
过去,各地在制定发展计划时,往往会超过中央的目标,导致各地向国土部门要求更多的建设用地。但国土部门由于承担着保住18亿亩耕地的责任,结果只能对耕地指标的分解实行一刀切,而无法顾及各地的不同实情,造成土地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其中尤以遍地开花的开发区最为突出。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能有效改变这种因产业布局和城镇布局不合理而导致的土地浪费现象。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协调各类用地关系,也即从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的角度出发,破除行政区划的制约,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由于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规划标准,包括各类政策以及考核模式等都将以功能区为单位,并根据不同的主体功能区,施以不同的产业政策和政绩考核体系,从而大大减少了领导者个人对城市发展与规划的干扰,使得产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能够在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状况下进行。
具体而言,各个功能区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首先要按照国家对各类功能区空间布局的总体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其次,从各个功能区土地资源的优势出发,按照各类功能区主体功能的要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通过划定不同发展类型区域,如城市发展区域、农业用地保护区域、生态保护区等,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逐步变数量单一控制管理为功能控制管理,并对不同类型区域用地,研究不同的土地管制方式和土地供应办法。最后,以空间合理布局引导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统筹协调各类用地关系。
事实上,在上述新修订的土地规划纲要中,也提出了要加强各类主体功能区域的土地利用调控,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的任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如不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和建设用地,我国土地流失的速度只会越来越快,保障18亿亩耕地的任务堪忧。但从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角度看,18亿亩耕地又是一个不能突破的底线。所以,通过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从而在宏观层面上使土地的价值得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是我们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一个较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