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的出路
解决资金问题。各县(市)、乡(镇)政府应把村镇规划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还要安排城市维护建设税每年的新增部分用于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村镇规划年度工作的落实。周口市政府实施了《村镇规划编制投入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村庄规划的费用以县(市)为主,市政府适当扶持,各县(市)每年要安排不少于12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村庄规划的编制。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按时完成的村庄给予补贴。
解决人员问题。各县市区建委要调整充实村镇规划股人员,按照乡镇数量多少,配齐技术人员。各乡镇都要建立健全完善村镇管理所或村镇管理中心,按照所在乡镇村庄的数量配齐人员。各个村庄可结合大学生村官的调配,充实专业村镇管理人员。形成县市乡镇村庄三级村镇管理网络。
加快村镇规划。各县(市)要把乡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村庄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市规划管理局及各县市建委进一步搞好技术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切实做好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深入乡镇、村庄为规划编制提供技术和服务。
加强村镇管理。坚持“精深、精细、精品”的原则,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严把村镇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严把村镇规划验收关,确保规划得以全面实施;严把村镇建筑标准关,使建筑工程成为精品工程。
加强人员培训。各级政府,应把培训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列入重要议日程,定期进行培训,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村镇建设的关系。从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村镇规划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不仅要了解《城乡规划法》,还要掌握《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及市政、园林、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村镇规划实施与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村镇规划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村镇规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利用媒体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任务不落实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市政府以奖代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