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口、环保、安全等新一轮的压力纷至沓来,国内不少大城市都患上了“堵车、污染、内涝、房贵”等“大城市病”,在审议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委员对此进行了分析。
病因:盲目追捧“国际大都市”
大建国际大都市符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到底需要多少个国际大都市?一些代表委员指出,最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几乎都提到了要控制城市建设规模,但这似乎并没有阻挡住一些地方一窝蜂建设超大型”国际化大都市”的热情。“盲目建设国际大都市将会带来一些严重的问题,如侵占粮田、贪大求洋、债台高筑等。”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大城市建设近十年近乎爆炸式的扩张,终于导致了一些“病灶”在日积月累后集中爆发,2011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杭州、深圳、郑州等城市“堵车、污染、内涝、房贵”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严重。“堵车、污染、内涝、房贵只是‘大城市病’的表征,背后更大的问题是我们城市建设、管理上的错位和不科学。”全国政协委员连介德说,如果城市功能错位,城市定位不当,将会导致日渐缺乏的发展资源的透支和巨大浪费,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商务成本也会上升,城市丧失竞争力,“这种代价将比堵车、污染更大更无法承受。”
治理:靠制度还要有“法商”
全国人大代表李碧影分析,“大城市病”非中国所特有,参考新加坡、香港等地的治理经验,一般都是立法保护和制度先行。比如交通拥堵,一个主要原因是交通承载力和车辆比例失调,解决拥堵问题,需要制定更科学有效的车辆分流方案,甚至是交通灯的时长也有严格讲究。
代表委员认为,“大城市病”的出现,也对城市管理者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在改善法治环境等方面,仅仅做“加法”还不够,还要做“乘法”,领导干部在治理一座城市时,有“智商”、“情商”,更要有“法商”,只有追求依法行政的“乘数效应”,才能根治城市顽疾,造福百姓。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认为,政府若能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待来自民间的环境诉求,建立更畅通的表达渠道,将有助于治理“大城市病”。从这一点看,“城市病”频发的压力,还可以产生“倒逼”地方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设计的作用。
根治:百姓不能“袖手旁观”
当政府部门为“城市病”忙得焦头烂额之际,老百姓是否就可“袖手旁观”?
一些代表委员提出,政府公权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除了科学合理地动用行政资源,还要善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城市顽疾治理。“今年春节,虽然PM2.5观测值在短时间内还是攀高,但一些大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量已有所减少,说明通过全民参与来对应各种城市难点问题效果明显。”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王名说,“事实证明,当民众环保意识提高、政府措施得当,就会形成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等拟提交书面建议:中国的“大城市病”不是“不治之症”,在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框架下,让老百姓更直接地从中受益,就能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为城市治理注入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