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城市规划的规划编制技术体系中,没有明确的有关生态系统在城市功能效率、空间结构以及形态特征等方面的法定技术规范,也没有给予生态修复应有的法定编制技术方法与技术指标体系。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施行的城市规划专业理论基础和技术体系,是在原有建筑学基础上,结合工业社会时代的优先供给理论和人本从属原则,演化出来的一个带有服务于城市供给与建设组织属性的专业系统。由于其从属人类活动组织与管理的被动关系和专业局限,这使得城市规划的主导必然是以人为本的资源组织、使用、供给和满足。
从现实与未来发展的角度分析,城市规划必须从单向的人文原则向人居与自然、自然生态系统与人工生态系统共生、共存、共在的方向发展,这也就意味着城市规划原则应具备共生原则,必须满足从系统供给到系统关系的再组织、再分配、再调节及再利用的和谐共生,建构综合系统集成的科学规划体系中。
针对城市规划,中国城乡规划法定体系中有明确的界定。“城市”和“城区”是两个不同的空间范畴。“城市”包括城市建成区和城市郊区,城市核心区和城市边缘区。城区生态系统建设体现人居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融合,而城郊生态系统重点是自然生态系统。因此城市生态修复也涉及“城市”和“城区”范畴。
清华大学在城镇生态修复与恢复及政策和技术的研究就是对城市建成区的生态修复的研究,包括社区(居住区、办公区)、建筑以及建成区内的城区河道湿地、公共绿地和自然山体的生态修复问题。解决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修复技术能力,优化城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安全与健康水平,实现城市自然生态资源与社会生态资源的科学保护、高效利用,适应社会进步,建立和谐社会与节约型社会,并满足可持续发展宜居城市的目标要求。
近五年,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在城市生态修复方面依托国家课题进行了大量实践,涉及城市生态湿地修复、城市破损山体修复和城市垃圾地修复等。分别以北京东沙河生态湿地规划与进行城市生态湿地修复研究与示范;以中国济南第七届园林花卉博览会生态科技示范建筑(科技馆)完成城市破损山体的生态修复的研究与示范;以北京南海子郊野公园城市垃圾地位为例完成垃圾地城市生态修复的规划与生态构建筑物研究与设计。
国外城市生态恢复主要集中在城市草地、灌丛、水体等方面,研究生态系统在采矿、道路建设、机场建设、放牧、采伐、山地灾害、工业大气及重金属污染等干扰体系的影响下退化和自然恢复的机制和生态学过程,涉及植被、土壤、气候、微生物、动物等多方面,研究具有积累性好、综合性和连续性强的特点。
1979年我国生态学家马世骏尝试应用生物净化原理进行污水处理研究(环境生物修复技术层次),并由此提出生态工程概念。此后许多学者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并形成与目前生态修复有关的两个领域:一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污染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强调植物群落模式试验实践;二是在农、林、水、自然保护领域内形成的工程技术,强调采取人工重建的快速性和短期性。80年代后随着土地复垦、恢复生态学、环境生态学的发展,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开始相互交叉渗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工程技术。
都市世界网:从2001年开始您提议进行“中关村生态规划”到近年参与了“北京市怀柔区的规划”,通过这些切身经历,对于全国生态城市的建设您有什么建议?
我从2000年开始在清华大学从事生态规划的研究和实践。早是为了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中导入生态园区概念,需要理论支撑和落实于应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方法,用以指导园区管理与调控评价。因此,开展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生态人居环境标准体系》研究和编制《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发展区生态规划》及海淀区生态办公区及生态建筑工程设计研究与实践。后来,应科技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之邀,针对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承担了中国-欧盟环境管理合作计划(EU_CHINA EMCP/LMD)生态规划编制研究与示范项目。为了落实科技部、住宅与城乡建设部“十五”、“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课题研究与示范,先后在北京顺义、昌平、海淀、大兴等地及长春、张家口、济南、天津和河北唐山曹妃甸等城市开展了生态规划的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及编制方法的研究推广应用工作。同时开展绿色建筑研究、生态技术研究、生态修复研究和生态城市设计研究,正在逐步完将科学规划创新体系及绿色建筑科学体系的研究内涵、理论体系与应用技术向生态人居科学学科方向整合。
目前生态城市的发展,总体来讲目标是正确的,行动是积极的。但是对于生态城市的概念扩展,总的来讲需要持审慎和严谨态度。回顾生态城市在中国的兴起,还应该追溯到新加坡政府发展部启动与中国政府合作的中国-新加坡生态城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