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针对基础地理信息在线服务的需求,推动测绘部门同相关部门合作,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建成统一的、权威的、标准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二维地图、三维地图、地理编码和数据应用分析等基本服务,并提供标准服务接口,供有关部门叠加专业信息,实现地理信息与城市其他经济社会、自然资源和人文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整合集成应用。建设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依托国家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立覆盖全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体系和信息安全监测系统,逐步推进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与同级政府数据交换中心互联互通,各有关部门和测绘部门要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
(三)推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广泛应用。确立和强化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权威性和唯一性,从机制和政策上保证政府各部门建设的以地理信息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全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部采用测绘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避免重复投入,杜绝随意建设,确保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中,要着力开发并维护各类服务于党政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辅助决策系统。针对各种基本需求,开发公益性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为市民出行、购物、旅游、商务等各种活动等提供专业、及时、贴心的地理信息服务,使之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助手。在妥善处理基础地理信息利用与保密关系基础上,鼓励对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进行增值开发和提供商业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记者:当前我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那种重要进展?有哪些成效?
李维森:“十一五”以来国家测绘局组织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和许多城市人民政府的积极响应,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测绘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在城市管理、政府决策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城市发展低碳经济、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社会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整体进展情况
2005年,国家测绘局党组提出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2006年,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测绘局启动了“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基础测绘项目。几年来,已分批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112个直辖市的区、地级城市和个别县级市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同时,建立了国家、省和城市人民政府三级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国家测绘局在政策、标准、总体设计、航空摄影、公共平台建设、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及系统集成等方面予以支持;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导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在基础资料提供、技术设计以及项目组织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城市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项目主要经费;负责项目建设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立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长效运行机制,对平台的管理、维护与更新提供相应的保障。
目前,山西省太原市、湖北省潜江市、浙江省嘉兴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4个试点城市已经通过了国家测绘局组织的验收。山东省临沂市、聊城市、烟台市,广东省佛山市、惠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德阳市近20个城市已经通过了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验收,且已基本达到了验收条件。北京市西城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湖南省郴州市、甘肃省白银市、青海省西宁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福建省莆田市近30个城市已经完成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
(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成效
在国家测绘局统一组织领导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所在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亮点频出。在完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包括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15个领域总计约300多个应用专业部门示范,在城市科学决策、精细管理、服务民生和调整结构等方面真正了发挥了“强决策、兴产业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城市信息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实现了夯实基础、巩固地位、强化职责、锻炼队伍、强化监管的目的。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得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许多城市人民政府的积极响应由点到面,逐渐铺开,为相关城市政府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实现了城市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与利用,发挥了测绘工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保障服务作用,为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