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必须严格依法执行
近年来,各地的一些历史建筑如何保护的问题,当然也包括了三次文物普查所新确定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问题,受到公众广泛的关心。
最近一些地方出现了以所谓的“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的名目,拆毁了不可移动文物的现象。舆论炒得最热的就是梁林故居被拆除了。国家文物局对此高度重视,在2月17日就以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了看法,严肃指出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设性活动和保护维修项目等,都必须严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针,依法报批。对于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这是我们对于一些违法破坏文物保护单位问题的一个基本态度。刚才老穆草堂这位网友还提到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丰硕,有50多万处属于新发现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对于这些文物,怎么加强保护,免遭违法破坏,这也是我们国家文物局的一个重大的、首要的职责。
就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文物局已经作出工作安排和部署,具体讲有这样几个工作环节:
一是正式发出通知,督促各地尽快依法公布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采取切实措施,妥善保护文物。首先各地的政府要公布,按照普查确定的结果要公布这些文物的名录,这个通知我们已经发了。
第二个环节对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当中发现价值较高、类型稀缺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时核定公布为省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是先公布,然后再根据文物的价值确定它的等级,有的定为省级保护文化,有的定为市级或者县级,这样就纳入了依法保护的范畴。
三是采取有效的维修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特别是对于濒危的那些不可移动文物要立即采取维修、保护措施。
四是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妥善处理好文物周边的基础设施改造、房地产建设等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切实改善文物保护状况和保存环境。第四条做起来可能需要的时间长一些,但这是从根本、从长远上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最根本的一条措施。也就是你制定了规划,而且这个规划依法按程序经过政府的公布认可,这个规划规定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总的范围,比方说就是两公顷,核心区就是这个,那你在这个区域内,就是不能再搞基本建设。有的古建筑,规划做出来之后,就是要原址保护而且要保持它的古建的真实性的话,你动一根梁、一块瓦也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编制方案按程序报批。所以,就每一个不可移动的文物,都制定成一个保护规划,这是从根本上防止违规拆除、恶意拆除的最有效的一个办法。
已经损毁不存的不可移动文物,原则上采取遗址保护,不提倡复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进行复建的,一定要有真实可靠的文献资料和实物资料,以保持真实性、完整性为原则,而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大遗址保护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是文物保护领域的重点工程。2006年,国家文物局全面启动了10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工作。目前建成了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初步建立了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确立了由长城、丝绸之路、大运河、西安片区、洛阳片区组成的“三线两片”为核心的大遗址保护格局。2010年公布了首批1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23个立项名单,大遗址保护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形成以西安、洛阳、荆州、成都、曲阜、郑州6个文化片区,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4条文化线路,陆疆、海疆一圈分布的重要大遗址为重点、150处大遗址为支撑覆盖全国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实施一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提高大遗址研究、保护、展示、管理和利用水平。
最近,近现代名人故居保护问题,尤其受到大家的关注。不可否认,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全国的城镇化率已经在50%以上,文物保护与建设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么,名人故居的保护问题,我觉得就是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之一。我认为,名人故居是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建筑、人文和文物价值于一身的名人故居,不仅是各地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也是一笔极其难得的精神财富。总的来说,名人故居中,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都要依法保护。但名人故居的保护管理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建设规划、文物多个部门,有些名人故居因为历史的原因,产权复杂,管理体制混乱,居民众多,保护难度很大。也有的原址经过多次翻建改造,文物原状已不复存在。那么,作为文物部门,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对已经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名人故居实施保护,又要根据名人故居保护的复杂情况,深入研究一些相关问题,并作出有关规定。比如怎样明确近现代名人的认定标准。再比如,如何明确认定故居,有的名人同一时期在不同地方有多个生活居住的地点,有的名人在同一城市有多处居住的地点,恐怕要有所区别。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扎实的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其真实的价值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意见。
总之,我们愿与各地政府、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做好名人故居的保护工作。我们也希望听到公众,特别是媒体朋友们对名人故居保护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