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仪征市规划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

时间:2009-09-03  来源: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第九条规定的处罚幅度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3%、高于15%。

(一)沿路、沿山、沿河或者其他对规划影响较大的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处罚幅度增加2—5个百分点;

(二)实际建设的停车泊位不足批准数量的80%的,处罚幅度增加5个百分点;

(三)同一当事人多次实施违法建设的,在确定新产生违法建设处罚幅度时,按已处罚次数每次增加2个百分点;

(四)经责令停建后继续抢建,抢建部分不需要拆除的,处罚幅度增加2—5个百分点;

(五)公益性用房、特种用房、重要的生产用房、必需的生活用房等性质的违法建设,处罚幅度减少l—3个百分点;

(六)1996年以前已建成的违法建设,根据年限,处罚幅度减少2—5个百分点。

第十一条 在建筑外墙中轴线、建筑总高、建筑层数及外挑尺寸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测建筑面积超批准建筑面积(指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下同),以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地块总建筑面积为单位,5000平方米以内(含5000平方米)合理误差为1%,5000平方米以上合理误差为0.5%。在合理误差范围内的,免予行政处罚;工业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实测建筑面积超批准建筑面积在5%以下的,免予行政处罚。个人建设,实测建筑面积超批准建筑面在1%以下的免予行政处罚。

 
上一页 页码:[<< 1 ...3 4 5 6 7 8 >>] 下一页 共8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仪征市规划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 的资料
· 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违法建设拆除实施方案 [2016-05-24]
·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2015-06-03]
· 广州住改商处罚标准提高处罚直至改正为止 [2014-08-28]
· 广州住改商处罚标准提高处罚直至改正为止 [2014-08-28]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 [2013-12-02]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