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一)三峡水库建设是国家特大型工程。库区淹没重庆辖区内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共计28220公顷(42.33万亩),其中耕地15320公顷(22.98万亩);移民迁建用地1.11万公顷(16.67万亩)。
(二)重点加强交通设施建设。《重庆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安排,规划期内,首先重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结构合理,快速便捷的综合运输网。在2010年前建成万线(达县至万州)、渝怀线(重庆至怀化)、遂渝线(遂宁至重庆)等铁路干线。万枝(万县至枝城)铁路已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建设重点是打通出口,增加干线,形成环路,改善网络,提高等级。在2010年前基本形成全市的高等公路体系。建成国道上海至成都(重庆境内)的主干线,建成国道主干线重庆过境公路和国道210邻水界至双鹰桥等公路,改建完国道319重庆境内路线。兴建的高速公路有渝长路、梁万路、长梁路、渝黔路、渝达路、渝遂路,以及万州至苏拉口、合川至武胜公路等。港口建设以长江干线为主轴,以乌江、嘉陵江为次轴,以重庆、涪陵、万州三个港口为枢纽,分步建设骨干客、货港,发展中小码头,搞好与高等公路和铁路的衔接。按现代化国际空港标准,实施江北机场二期扩建。做好万州五桥
机场、黔江舟北机场的前期工作,在条件具备时动工建设。
(三)确保能源建设用地。重点保证武隆县江口水电站、重庆市境内石油天燃气工业等重点项目用地。
(四)继续加强水利建设。规划建设荣昌高升桥水库、开县鲤鱼塘水库等重点工程。
(五)拟兴建一批环境治理、保护工作项目。拟建南岸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唐家沱污水处理厂、长生桥固废处理场及沿江一批中小型污水、垃圾处理场。目前已立项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4306.2公顷(64593亩),尚有一批正在申请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未纳入本规划控制指标中。对石油、天燃气钻探等不确定性能源建设项目,在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预留指标中安排。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
第十九条 根据土地资源分布的地域差异性、位置的固定性,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的特征和建设途径、发展方向的相对一致性,在保护乡镇行政界线的完整性基础上,全市划分为四个土地利用地域区。
第二十条 城市建设发展区
本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江北区、北碚区和渝北区、巴南区的大部分或部分乡镇。土地面积257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2%。1996年全区总人口419.69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63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8.58万人,占40%。耕地面积8.98万公顷(134.71万亩),人平0.02公顷(0.32亩)。区域内城乡交错,工矿企业集中,商业繁荣,交通方便。本区的主要功能,是主城建设和城市拓展区。
农业以蔬菜生产为主,粮食生产占较小比重,水果、花卉等也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奶业、水产发展较快。本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各行各业用地多,土地供需十分突出。
本区土地利用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实行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并举,尽可能把坡坎、屋顶都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控制主城的开发强度,控制城市发规模,采取有效措施,适度发展外围组团,改变人口和产业过于集中于主城的现状;切实加强蔬菜基地和果园、鱼塘(池)等的保护;乡镇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附加值高的产业,发展第三产业,节约用地;在合理用地的原则下,尽量利用荒地增加林地、园地面积,把开发和加强旅游景点建设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调整城市大运量、重污染企业用地,增加城市污染治理设施用地。
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使用土地,不得随意扩大用地面积;已划定为基本农田和供林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的,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应经法定程序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上报国务院审批。
第二十一条 三峡移民开发区
本区包括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万州区、忠县、石柱县、丰都县、涪陵区、武隆县、长寿县、巴南区、渝北区等区县大部分或部分乡镇,幅员面积12719.6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5.45%。其中耕地50.22万公 顷(753.35万亩),人平0.11公顷(1.72亩) 。人口438.02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44人。其中农业人口355.67万人,占总人口的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