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规划,明确任务。加快制定《保定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建设低碳城市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分别制定低碳产业、低碳社会、低碳交通等相关专项发展规划。
(三)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先保证低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低碳重点工程、低碳产品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和低碳城市研究相关工作。在政府采购、城市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本地化的低碳产品。以我市现有高校为基础,通过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单位合作,吸引相关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和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低碳研究队伍。
(四)加强合作,建立联盟。以“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以低碳城市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低碳城市研究会为依托,加强与国际相关组织、国内外先进地区和研究机构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建立低碳城市发展合作机制和低碳城市联盟。引入“碳税⑦”、“碳排放权交易⑧”等环境经济手段,对区域内的碳排放水平进行经济调节。积极探索“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实施辖域内试点或可能的跨区域试点,择机成立跨区域交易中心,争取成为全国性的交易中心。
(五)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借助世界自然基金会将我市列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城市的契机,将节能减排和建设低碳城市宣传作为重大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产业发展、技术交流等途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树立“低碳保定”形象。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低碳城市建设公益性广告,形成政府引导,重点工程示范,企业与居民广泛参与的 “低碳保定”建设格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