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扩大区域供水范围,建设一批水厂、增压站及供水管网。
建设浦口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实施六合区八百桥镇以及马鞍镇部分区域,溧水县、高淳县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埋设供水管线125公里。(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江宁区政府、沿江开发区管委会、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政府、溧水县、高淳县政府)
(四)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促进全市主要水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标准
1、加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实施太湖流域胥河等主要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太湖流域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牵头单位:高淳县政府;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相关企业)
2、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秦淮河上游18公里河道(运粮河—西北村段)整治;实施玄武湖公园北湖清淤二期工程;完成滁河三、四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外港河拓宽改造;实施二干河三期、天生桥河、石固河环境综合整治;开工建设南、北十里长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编制外金川河(节制闸—长江段)水环境整治工程研究方案;完成幸福河、大山口环山河、衡阳湖、红梅中沟等一批市区内河道整治。(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市城建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3、实施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
根据河道生态和景观水位的需要,实施外秦淮河、玄武湖、内秦淮河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实施城东玉带河、明御河,河西龙江河、里圩河及城西北内金川河等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建设南湖地区引水补水系统工程。(牵头部门: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
4、实施河道清淤疏浚。
完成三江河(3公里)、板桥河(3公里)、江宁区中心河(3.5公里)、固城湖(20万立方米)、高淳县城区河道(5公里)、漆桥河(3公里)等通江通湖河道的整治清淤工程;完成胥河茅东闸保水蓄水工程;完成一批县乡、村庄河道疏浚整治。(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高淳县政府;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5、建设污泥处置场、垃圾场污水管道改造。
开工建设凤凰山市政污泥处置场(880立方米/日),完成水阁、轿子山、天井洼垃圾处理场污水管道改造。(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局)
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建设30个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沼气工程;推广应用“一池三改”3000户,利用氧化塘、氧化沟等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处理农户生活污水;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等先进实用技术。(牵头部门:市农林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