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工程、技术和管理多种措施综合配套的原则。以生态保护、恢复、治理的工程措施为基础,以先进、实用的技术为支撑,以良好的管理和维护机制为保障,搞好综合配套,促进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
(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加快实施项目,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推进科技进步,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七)政府承建项目实行四制的原则。由政府承建的所有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的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工程质量。
四、建设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玛曲、碌曲、夏河、卓尼、临潭、合作六县市全面实施游牧民定居和生态保护与修复、草场封禁保护、退牧还草、草原鼠害防治等综合治理措施,使14524户73708名游牧民实现定居,完成减畜231.8万个羊单位,禁牧休牧88.8万公顷,实现草畜平衡;通过流域治理,恢复林草植被,增强水源涵养功能,提高水源补给能力,年新增水源涵养量4.5亿立方米,为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安全保障;加快科技推广与应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结合“农牧互补”和“一特四化”的实施,发展现代畜牧业,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主要任务是: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支撑体系3大类23个方面的项目,主要包括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重点公益林管护、封山育林、草原防火、森林防火、生态移民、人畜饮水、沼气池建设、草原鼠害综合防治、沙化草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小流域治理、游牧民定居、暖棚养殖、藏区青稞基地、奶牛养殖小区、牛羊育肥小区、生态监测、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农牧民适用技术培训项目等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
(二)基本目标:
1、通过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生态移民等工程,采取定居和禁牧、休牧等退出措施,减畜231.8万个羊单位,草原保护面积达88.8万公顷,恢复草原面积19.5万公顷,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2、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围栏建设、禁牧休牧、草原防火、森林防火、封山育林、湿地植被恢复等保护措施,使湿地、天然草原、森林等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草原退化治理率达到90%以上,草原围栏率达到75%以上;森林保护面积达34.3万公顷,新增面积2.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增加0.9%;湿地保护和恢复面积13.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80%左右。
3、通过沙化草原及流动沙丘综合治理、草原鼠害防治、黑土滩综合治理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加速部分生态退化严重、靠自然难以恢复地区的生态恢复,每年增加水源涵养量4.5亿立方米,每年减少河流泥沙量124.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