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引导农牧民逐步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采取县城集中定居、乡镇集中定居、公路沿线集中定居和半农半牧区定居等四种定居方式,建设游牧民定居住房14524套、116.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定居点水、电、路、广播电视等公共基础设施、暖棚等生产设施及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使全州游牧民全面实现定居,提高生活质量,加快融入现代社会步伐,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5、通过开展4.8万人(次)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为生态保护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6、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
1、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退牧还草工程:对退化的88.8万公顷草地实施退牧还草建设工程。
(2)草原鼠害综合防治:对104.85万公顷鼠害严重的草原实施综合防治。
(3)沙化草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沙化草原18万公顷,其中治理流动沙地3445公顷,草本固定、半固定49888公顷,治理退化草原12.7万公顷。
(4)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对区域内7大片重点沼泽湿地围栏保护,面积6.7万公顷;对除重点沼泽湿地外的退化沼泽地进行植被恢复,面积为7.1万公顷;修建漫水坝10处。
(5)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15.74万公顷。
(6)重点公益林管护工程:管护天保工程区外重点公益林18.56万公顷。
(7)封山育林工程:封山育林2.2万公顷。
(8)草原防火工程:以设施建设、防火设备购置和防火体系建设为主,新建州级防火体系1个、县级防火体系6个。
(9)森林防火工程:建设防火指挥中心500 平方米,防火气象站4个,检查站1400 平方米。
(10)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4处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阿尼玛卿山自然保护区、玛曲黄河首曲自然保护区、洮河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大夏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续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
(11)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一处,建设濒危植物园一处。
(12)小流域治理:建设拦沙坝118座、谷坊479座、沟头防护173处,护岸51.78公里,河道清淤24.97万立方米,坡改梯100 公顷,有效治理项目区危害大、影响严重的水土流失面积829.7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