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时间:2010-07-21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第八条有管辖权的港监机构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收集证据。

无管辖权的港监机构在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有管辖权的港监机构,并向其移交有关材料。

第九条港监机构工作人员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当向被调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被调查者应当如实提供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和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港监机构的调查、取证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

第十条港监机构在调查交通事故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调查有关人员并制作调查记录;

(二)要求被调查者提供书面材料或证明;

(三)要求有关当事人提供各种原始文书资料、海图资料和技术资料;

(四)检查船舶、排筏、设施、人员的证书,核实交通事故发生前的船舶适航状况、设备的技术状态以及船舶的配员情况;

(五)核查财产损害和人员伤亡情况;

(六)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收集有关物证。

港监机构在调查中可以进行录音、照相、摄像。

第十一条港监机构根据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作出禁止当事船舶、排筏、设施离港或者责令其停航、停止作业、驶向指定地点等决定。当事船舶、排筏、设施在没有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经港监机构许可,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港监机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费用标准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其他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滞留交通事故船舶、排筏、设施以及货物和证书。

第十二条交通事故船舶、排筏、设施的打捞、搜救方案,应当经负责该事故调查处理的港监机构审核同意。必要时,港监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指挥打捞、搜救和收集证据。有关单位应当将打捞、搜救的情况与结果及时通报港监机构。

 
上一页 页码:[<< 1 2 3 4 5 6 >>] 下一页 共6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的资料
· 国务院批复同意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01-20]
· 关于征集2015年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类课题选题的通知 [2015-06-03]
·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与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建研究所 [2015-06-03]
· 杭州市河道设施改善规划 [2014-09-29]
· 杭湖嘉绍四城市长共商杭州都市圈转型升级 [2014-08-11]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