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 >>地方法规 >>
 
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时间:2010-07-21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港监机构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港监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

第四章调 解

第二十二条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向负责处理该交通事故的港监机构申请调解,并按国家规定缴纳调解费。

第二十三条港监机构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及时进行调解。

调解的期限为90日,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港监机构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调解期限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计算,不扣除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应当向港监机构递交要求撤销调解的书面申请。

第二十五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港监机构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或盖章,主持调解的港监机构人员署名,并加盖港监机构印章。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不申请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损害赔偿

第二十七条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范围如下:

(一)船舶、排筏、设施损害;

(二)货物、运费损失;

(三)随船人员财物损失;

(四)人身伤亡;

(五)救助、打捞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失。

对交通事故的具体损失数额,当事人各方有争议的,由各方共同选择的价格事务中介机构认定。

第二十八条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船舶、排筏、设施、货物、运费及随船人员财物损失的赔偿,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船舶、排筏直接损失:船舶、排筏全损或推定全损,按照船舶、排筏受损前的实际价值计算(船舶、排筏如有残值应当扣除);船舶、排筏损坏能够修复(以恢复原状为限)的,按照恢复原状的实际修理费用计算。

 
上一页 页码:[<< 1 2 3 4 5 6 >>] 下一页 共6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的资料
· 国务院批复同意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01-20]
· 关于征集2015年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类课题选题的通知 [2015-06-03]
·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与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建研究所 [2015-06-03]
· 杭州市河道设施改善规划 [2014-09-29]
· 杭湖嘉绍四城市长共商杭州都市圈转型升级 [2014-08-11]
 
热点专题

资源型城市生态化转型道

进行中的“京津冀一体化

智能交通让城市发展更美

楼房坍塌,“快餐式建筑
行业人物.
学术论文
电子图纸
工程案例
丹佛艺术博物馆住宅
The Museum Residences是由美国著名建筑师Daniel Libeskind设计的。… [详情]
软件下载
考试信息
规划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指定合作网站   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官方网站
主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CSUS)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Add to Google
Copyright ©2007-2009 CITYUP.ORG.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cityupcityup.org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服务热线:010-88585610/11/12转803  QQ:325178919  325178913
版权所有: 都市世界-城市规划与交通网
京ICP备12048982号-3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