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订优惠政策。各县(区)除确保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到户外,还要制定和落实发展沼气的优惠政策。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沼气建设专项资金,按照国债项目和省定项目的规定,按8%的比例配套工作经费,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鼓励农民自投资金建设沼气。对农村沼气建设用地、用林,相关部门要提供方便。农业、畜牧、扶贫、卫生、林业、水保、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安排与实施要与沼气项目相互结合。发改委要把沼气项目纳入“十一五”规划;畜牧部门建设养猪小区和发展养殖大户必须把沼气池建设纳入规划;林业部门要把建设农户沼气池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措施;以工代赈、扶贫重点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必须涵盖沼气建设,并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用于农户建设沼气池。凡今后新建的文明新村和扶贫重点村验收,必须有沼气,否则不予验收。
(四)完善技术体系。县(区)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要充实和加强,根据工作任务,机构要单设,人员要精干,技术要内行。沼气建设的重点乡(镇)、村组要配备专门的沼气技术员,集中建池的村、社按每50户确定一名技术人员的要求,负责搞好建设的技术指导和使用的物业管理。各地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各种类型的沼气技术培训班、印发沼气生产管理资料,使建池户每户都有一个技术明白人,为沼气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沼气施工。市农能办要根据建设任务,充实人员,认真履行沼气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职能,开展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认证工作,随时检查持证上岗情况,搞好全程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建设一口,合格一口,利用一口。
(五)加强建设管理。市、县(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沼气建设的监督管理。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城市污水净化沼气池,必须由持有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员修建,沼气生产工须同农户签定《沼气建设专用合同》,严禁任何无专业资质和职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农村户用沼气池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施工作业。在污水处理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修建污水净化沼气池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设计图纸,经同级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环保部门方可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主管部门方可核发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单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进行单独施工和预决算。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对沼气建设和沼气设施的综合执法力度,严禁假冒、伪劣沼气产品进入市场。要切实加强沼气项目建设管理,坚持“五不准”、 “四到户”,即:不准挪用项目资金、不准用项目资金还旧债、不准在项目资金中提取工作费用、不准随意调整规划和降低标准、不准违规开支和虚列支出,政策宣传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补助到户、项目验收到户。
(六)创新发展机制。沼气建设要与文明新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重点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相结合,与农业示范片点建设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农户申请、村社组织、部门审批、分户建卡、专业施工、凭卡验收、以奖代补”的发展机制。要引导建池户开展沼气的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沼液浸种、治虫防虫、养畜养禽、沼渣作肥新技术。为保障建池户正常、安全用气,逐步按社区物业管理的办法,以村组为基本单位、农户为服务对象、农村能源技术员为骨干,对沼气用户开展农村能源技术、综合利用技术、种养殖技术、设施维护维修技术等有偿服务,形成农村沼气物业管理体系,做到建一处用一处,建一片受益一片,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
(七)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利民惠民的实事来抓,作为农村新村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沼气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将把沼气建设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打好沼气建设的总体战。农业部门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亮点工程、绩效工程来抓,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科学规划、培训技术、抓点示范、检查督促;计划部门要加大项目支持,加强项目监督;财政部门要保证投入和资金调度;城建和环保部门要坚持“三同时”制度,加快生活污水净化的沼气池建设。
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