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激励。从2005年开始,凡是被评定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方有资格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和各类工程质量评选;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招投标时给予加分;同等条件的,资质优先晋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
(三)建立“三个机制”,不断提高标准化工地建设质量
1、建立标准化工地评审机制。严格执行标准化工地评审的基本原则、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以及奖励等规定,建立“严格管理、动态检查、全程监控、透明公开、确保质量”的标准化工地评审机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标准化工地的创建质量。同时,各建筑工地要建立领导负责、专人管理、及时检查、不断改进的自我评价机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报表,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建立施工现场持续改进机制。施工现场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现场监督体系,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要形成定期检查的制度,逐条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标准》执行不走样,检查有人抓,整改到人头。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一个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各类要素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促进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引导、推广、服务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建立巡查制度,对建筑工地进行不打招呼检查,重点检查工地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和自制力;对执行《标准》不到位或者不执行《标准》,导致事故隐患严重或重复出现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整顿的整顿,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严格执行《标准》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监督约束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建筑施工现场推广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健全领导体制,为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傅明先
副组长:王元斌林纪国孙利祖孙宗贤
成员:徐玉田孙维珉姜鲁青马树华朱堂
孙宪阁蓝淑青黄旭东刘吉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元斌兼任。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公室,制定办公室工作职责、推进计划、推进措施,负责标准化工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同时要将领导机构、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市建管局(青岛市澳门路121号,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5063357,2079607;传真:506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