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清洗与楼宇清洗:设施、人员及管理情况。
第四节环卫设备、设施及用地情况
各种环卫设备(垃圾粪便清扫转运车辆与设备、垃圾处理与处置设备等)的数量、型号、分布和使用情况。
各类环卫设施(包括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堆肥或生化处理厂、粪便处理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废物箱、车辆清洗站等)的数量、规模、分布及其用地现状。
环卫设施的分布和用地情况应附图表说明(见附录一)。
第五节现状分析与评价
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详见附录二)的要求,分析环卫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重点对环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业组织与管理、设施与设备的数量(布局)情况和先进程度、资金投入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垃圾、粪便处理与处置的技术水平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
第三章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环卫工作发展目标,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
依靠科技进步,因地制宜,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与处置的科技水平,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无害化。
确立对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思路,从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各环节入手,提高资源化利用程度,推进垃圾的减量化。
第二节环卫规划的主要原则
1、城市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保证城市环卫行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2、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的原则。
3、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
4、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城区、兼顾周边乡镇的原则。
5、先进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
6、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节规划依据
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环卫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城市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