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
(一)驾驶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或者其它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的;
(二)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
(三)驾驶摩托车不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五)不按照规定鸣喇叭示意的;
(六)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九)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十)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十一)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十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十三)不避让盲人的;
(十四)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十五)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第六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一)在划分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二)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在中间行驶的;
(三)在划设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准许通行以外的机动车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四)在划分快、慢速车道的道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五)在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六)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七)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不停车让行的;
(八)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不避让的;
(九)不按照规定通过交叉路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