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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示范管理办法

时间:2010-03-10  来源:环境保护部  作者:

 
李铁:被误读的城镇化 2013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2013年4月29-5月5日 张家界城镇体系规划
难题与对策: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长沙天心城市设计
 

第三十八条 技术依托和项目示范工程建设单位在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干扰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造成评价结果严重失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被评价资格、终止项目合同。

第三十九条 与被评价对象存在利益关系的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本单位、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评价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技术示范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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