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目前,各地对于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做法和程序有不同规定,少数地区存在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决定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现象,需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对相关地方性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规划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具体条件和操作程序。另外,一些城市控规覆盖面小,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缺乏控规依据,规划条件审批随意性大。
三、2010年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2010年3月4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对今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容积率专项治理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治理力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研究,2010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清理检查。重点对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处理到位。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等城乡规划工作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城乡规划管理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将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适时向社会通报一批查结的典型案件。
(三)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及监督检查制度。一是继续组织各地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管理制度,修订出台《违反城乡规划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制度规定。三是完善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制度。
(四)加强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抓好工作落实。第二季度,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组织对部分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零问题”、“零案件”的地区和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督促整改到位、处理到位。第三季度,两部将总结通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