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场地危险性鉴定
4.1.1 下列情况应判定房屋场地为危险场地:
1 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2 暗坡边缘;浅层故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
3 已经有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
5 房屋危险性定性鉴定
5.1 一般规定
5.1.1 定性鉴定现场检查的顺序宜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
5.1.2 房屋外部检查的重点宜为:
1 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
2 房屋的倾斜、变形;
3 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4 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5 房屋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
6 房屋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伤情况。
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应对房屋内部可能有危险的区域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出鉴定。
5.1.3 房屋内部检查时,应对所有可见的构件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对承重构件,可剔除其表面装饰层进行核查。对各类结构的检查要点如下:
1 着重检查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
2 检查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检查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5.1.4 现场检查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5.2 房屋评定方法
5.2.1 A级:
1 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
2 墙体:承重墙体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非承重墙体可有轻微裂缝;
3 梁、柱:梁、柱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
4 楼、屋盖:楼、屋盖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板与梁搭接处无松动和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