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6月12日开始旧房拆迁工作,部分拆迁居民与拆迁办在拆迁费上出现争议,居民因此不肯搬迁。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制拆迁应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
但邓府巷拆迁办的一些拆迁人员却在最后搬迁期限内,采取一系列强制性野蛮拆迁行为。
8月22日,惨祸终于发生
最后的轨迹
8月22日中午11点,南京城,秋老虎正在施威。玄武区邓府巷同庆里的拆迁工作仍在进行。28号居民翁彪一瘸一拐(翁彪腿有残疾)地走出家门,到离家不远的大排档为家人购买午饭。他走出家门不久,邓府巷拆迁办便过来几个人站到了翁彪的妻子周洁面前:小瘸子(指翁彪)呢?……丁科长(邓府巷拆迁办领导)找他,一定要去的。
邓府巷属黄金地段新街口的老城区,居住条件相当简陋。2003年6月12日,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了邓府巷的拆迁公告。这块地皮据说是新街口片区老城改造面积中最大的一块,土地级别为一级。
当地媒体早些时候曾报道,“改建后的邓府巷将成为一个具有新时代气息的商贸区,集商贸、休闲和娱乐为一体。”
拆迁的截止日期为8月30日,拆迁办公布的拆迁费用为每平方米3370多元,至8月22日,邓府巷1000多户居民大多已搬迁,仅剩翁彪及其他近10户居民因对拆迁费存在异议,迟迟不肯搬迁。
翁彪的屋子建筑面积20多个平方米,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费是8.5万元,但翁彪一直在与拆迁办协商,试图将这个数字争取到10万元,他认为8.5万过低,无法重新购置房屋,因此一旦拆迁将使他无家可归。
22日上午10点,他已经去拆迁办协商过一次,他提出要一套6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以解决住房问题,别无其他要求。据周洁后来介绍,拆迁办当时回答翁:不要做梦。协商未能继续。
翁彪随后回到家中,夫妇二人商议一番后,决定在拆迁费上进行最后一次努力,无论能否遂愿,第二天都将搬家。
11点15分,翁彪提着两只鸭子头、一盘酸菜鱼、一瓶啤酒回到家中后,第二次前往拆迁办协商。
周洁说,翁彪离家不久,拆迁办一名叫谢彪的拆迁人员便带来了一帮人,在屋内找到一桶汽油(翁彪家有辆助动车),不顾周的阻拦,拎着就走。
随后十几个拆迁人员拥进屋子,围着翁彪74岁的父亲,要求公媳二人离开屋子。周洁以正准备吃午饭为由拒绝了。此时一名叫沈永康(音)的,据周洁称可能是拆迁办综合组的工作人员,嚷道:你再不走,老子就揍你。
“我们被推推搡搡赶出家门,我身上被扯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他们把公公推倒在砖头堆上便不再理睬。”周洁说,随后一部推土机开来,不到两分钟就把房子铲平了。
“我在这里生活了10年,很多家当都没来得及撤出,房子瞬间变为废墟……我的一部照相机,还有结婚时姐姐给的金银首饰都没有了,VCD、床、信用卡、5000块现金……都被人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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