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表态将抓紧修改《拆迁条例》 专家一针见血指出论证会六大议题
一、关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
二、征收决定的程序问题
三、补偿标准的问题
四、拆迁的条件和程序问题
五、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六、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补偿和拆迁的问题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的修改在北京金台饭店召开了专家座谈会。据了解,这是国务院法制办就《拆迁条例》的修改召开的第三次专家论证会。
日前曾提请审查《拆迁条例》建议书的北京大学五教授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均在受邀之列,昨天的专家座谈会,除陈端洪教授因事未出席外,其他4位教授均出席。此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薛刚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王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梁慧星也参加了座谈会。
昨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建议书的牵头人沈岿透露,《拆迁条例》的修改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沈岿说,国务院法制办希望他们在半个月内,再出一个书面的建议,可能包含具体条款的设计,再送国务院法制办。
而王锡锌昨天在人民网访谈时表示,条例的修改目前面临较大阻力,主要来自一些地方政府基于局部的短期利益考虑,他们希望能用传统的管理、控制模式来进行城市管理,片面强调城市的建设发展,可能忽视对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保护。
包含征收和补偿
不再叫《拆迁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召开专家研讨会是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拆迁条例的一个工作环节,早已在安排之中。国务院法制办对此非常重视,将抓紧修改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说,《拆迁条例》的修改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沈岿对早报记者说,但什么时候公开很难说。
他说:“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希望我们能在半个月内出一个书面的东西,最好能有具体的条款的设计,然后交给他们,他们再征求地方政府的意见,修改后再交给国务院常委会进行二读,2007年11月14日曾一读过。”
沈岿还对早报记者表示,他们看到法制办制定的条例草案的名称已经改过,并不是《拆迁条例》。据记者透露,该草案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我们今天也讨论过条例的名称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征收、补偿这些都会考虑进去,但拆迁是否也要加进去,还存在争议,有的专家认为‘拆迁’这两个字要在条例名称里永久删除。”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