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情况,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宜宾市在贯彻落实《城乡规范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该法实施以来,宜宾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和宣传。今年以来,宜宾市围绕“建设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经济强市”和“百万人口的大城市”的发展定位,着力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规划管理机制,为《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以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为核心,以中心城区组团控规及城市设计编制为重点,以县城及建制镇总规编制(修编)为支撑,以中心村规划编制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城市总规修编正式启动以来,先后完成了白沙组团、西区二期、赵场片区控详规划编制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三江片区、天柏片区城市设计和三江口片区修建性详规。
参加检查活动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在贯彻落实《城乡规范法》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充分肯定了目前所取得的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熙扬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和学习力度,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同时将加大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政府,贯彻落实好《城乡规范法》,共同把宜宾建设地更加美丽。
检查活动中,市政府副市长陈光礼汇报了我市宣传贯彻《城乡规范法》的情况,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范法》,执行《规划法》“不走样”,通过贯彻《城乡规范法》,促进城乡建设。
汇报会上,市规建局还就三江口城市设计进行了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郭烈琦、郑忠祥、侯传白、王开义、李勇林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