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本土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探索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举措,鼓励率先建立和完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体系。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加大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企业与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打造50家国家级和10家世界领先的创新型龙头企业。
(三)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
加强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完善区域创新布局,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构建开放融合、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创新区,支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规划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强穗港产学研合作,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形成以广州-深圳-香港为主轴的区域创新布局。支持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创新发展模式试验。实施企业国际合作创新试点,鼓励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积极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转移。完善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强化创新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广州国际生物岛等重大创新平台。到2012年,建成具有现代运行管理机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100家创新平台。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性国际化创新体系。
(四)深化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
国家有关部门与广东省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综合试验,积极推进协调管理、考核评价、科技体制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国家与地方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上下联动凝聚创新合力。设立省部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综合示范企业”行动计划和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支持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与珠江三角洲地区联合,组建100个左右省部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共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和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支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积极推进中国科学院与广东省自主创新战略合作,加快建设散裂中子源、南方深海海洋科技创新基地、中科院广州生命健康研究院、中国华南超级计算中心、中科院广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共建项目。
(五)加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
加强自主创新投入、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等支撑体系建设。优化整合财政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创新创业融资环境,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租赁融资和创业投资,探索组建服务自主创新的新型金融组织,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力度,支持开展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支持开展工业设计人员等职业能力评价认证体系试点。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任用、表彰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人才引进平台的作用,建设一支高层次、国际化的优秀人才队伍。到2012年,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研发人员总量达28万人左右。到2020年,形成要素完备、支撑有力、开放包容的自主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