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通报今年1-11月份江宁楼市运行情况时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12月11日《现代快报》)
南京的房价,在全国的一线城市中,应该说是相当高的。新华社曾有一篇新华时评,专门报道南京房价是如何高起来的,其中有一个细节就是,有政府部门居中操作,请“特约”开发商进行合作,在土地拍卖过程中,哄抬地价。不必讳言,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力支撑之一,这样做,虽然说出来不好听,但并不难让人理解。房价高了,土地招拍挂效益好了,政府有钱了,再弄点“经适”“廉租”之类的来装点一下,要实力有实力,要政绩有政绩,要面子有面子,要里子有里子,何乐而不为?
房价高的时候,百姓一片怨言。中央急匆匆地出台限价政策,地方政府则是慢慢地配套。倒是随着经济寒潮的到来,房价开始往下掉的时候,地方政府坐不住了。以南京为例,虽没有充当急先锋,但也是不甘人后,在国庆节前,顶着舆论的强大压力,出台二十条救市新规。即便如此,市场也没有多少好转,据当地媒体《扬子晚报》12月10日报道,南京新住房成交价同比跌5.2%。虽然媒体同时解读说,“价格回归交易量大增,救市新政作用正在显现。”但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用一句话作了“解读”:“近期的成交量主要是靠降价楼盘支撑的。”据报道,南京楼盘降价,以江北和江宁楼市为主。在好不容易救市有点起色的时候,有某开发商“不听招呼”,叫板政府房管部门,坏了“规矩”,卧榻旁边,岂容他人骚扰。对这样没有眼色的家伙,如不“清理门户”,那岂不乱了阵脚?
不过,在市场经济中,我们还真找不出哪条哪款,能够处罚人家用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的。房价高得离谱了的时候,房管部门坚称“成本是企业秘密”,拒不接受公众质疑,更不处罚。现在人家撑不住,降价自救了,房管部门出来打横炮,主持“正义”了。其依据肯定在价格法上找不到:如果一部价格法只管降价,不管飙价,这肯定不是一部正义的价格法。我们只能理解成,江宁房管局祭出了“家规”的杀威棒了。
周局长口口声声是为了百姓的利益:“降价促销只为一时套现,很有可能造成烂尾楼现象。”这是典型的疑罪从有。资金链断裂出现烂尾楼的可能性,恐怕要远大于降价售楼出现烂尾楼的可能性。你不让人家降价自救,政府会给兜底吗?如果不能,你又生生让人等死?如果降价促销就是套现走人,这个逻辑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如何让人信服?如果真有这种嫌疑,恐怕就不是处罚了,必须停盘整顿、严密监控了,没有哪个想套现走人的,弄得如此没有技术含量。
房产局的柔情,百姓们永远不懂。只是,这玉壶里装的是房产局的“冰心”,还是“私心”,不说大家都知道。如果你不愿意看到,因为一家降价促销,引起连锁反应,从而引发楼市雪崩,就直说罢了,何苦以“百姓利益”为遮羞布呢?与其说房产局的这个处罚,是对百姓表错了情,还不如说这个理由根本就是欺人之谈。不要把百姓都看成“大萝卜”,你禁止以所谓的“低于成本价”促销,开发商不领情,消费者看不懂,只有房管局才知道此中款曲吧?
不过,还得感谢南京江宁房产局,“这家楼盘以5700元/平方米价格销售(含1100元/平方米的装修价款),等于毛坯售价是4600元/平方米,远远低于其成本价”,一不小心露出了一点成本的尾巴,只不过,就是这样的尾巴,是不是人造的,都很值得怀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