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前流动人口在就业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给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他们自身的就业和权益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一)一半以上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雇员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有效地使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但是,当前流动人口中,仍有41.1%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这一现象在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中尤为普遍,其比例达56.6%,即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仅有3.9%是签订的长期合同(见表5),在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合同之后,与合同有关的保障政策的延续,又成为这部分人需要解决的问题。
表5 2007年山东流动人口雇员签订合同状况构成

(二)在业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51小时以上,超过一半的在业流动人口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
调查结果显示,在业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的时间达51.1小时,其中有52.3%的流动人口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上,几乎没有节假日和星期天。尤其是男性流动人口每周工作48小时以上的比例高达55%(见表6)。分城乡来看,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达到了53.7小时,比来自城镇的高出5.4小时,这和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有关。
表6 2007年按每周工作时间划分的在业流动人口所占比例

除了劳动时间长之外,工资纠纷也是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突出表现。同工不同酬,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拖欠、克扣甚至拒付工资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有待加强,“三险”参保比例普遍偏低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三项最基本的保险种类。从调查资料看,流动人口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不容乐观(见表7)。2007年,全省在业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46.1%,失业保险的参保率为27.8%,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58.7%。尤其是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参保率更低,“三险”参保率分别为21.2%、8.4%和45.0%。